

图:12月2日为配合即将颁布的新《劳动合同法》宣传,余姚市工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法律专家走上街头,义务为外来务工人员宣传新法,并提供咨询服务。
本报报道引发网友新一轮讨论,企业对用工提出新建议
■新快报记者 邓毅富 通讯员 王勇幸
昨日,本报关于经济学家张五常在其博客上质疑“无固定期合同养懒人搞垮经济”引发网友激辩的报道出街后,再度引爆网友新一轮的辩论,不少网友将《劳动合同法》话题更加深化,讨论焦点是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政策变化。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和专家,了解各方面对《劳动合同法》的想法和应对方式。
半数网友赞成张五常观点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昨日下午4时,已有超过百家网络媒体转载本报报道,其中转载的中文网站超过79家,网络社区论坛转载数量在30家以上。
在讨论最为热烈的腾讯网,截至下午4时,已有超过3500多条网友评论。腾讯网为该报道设置的调查已超过12000票。投票显示,过半数网友同意张五常的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只有利于‘某些有关系的或懂得看风使舵的人’”的网友占50.49%。反对张五常的票数有31.41%。另外有18.09%的网友表示对经济学不了解,“需要普及经济学知识”。网友讨论焦点向如何面对《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政策变化转移。不少企业主担心如何解决由严格的劳动用工规定带来的“生存困境”,劳动者在欢呼权益得到法定保障的同时,也同样担心“经济困局”对自己不利。有的劳动者则担心《劳动合同法》也难逃《劳动法》的命运,沦为一纸空文,难以落实。此外,也有不少网友从立法角度热烈讨论《劳动合同法》。
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政务学教授郭巍青、广东省人大代表崔真基及一位华为事件的知情人章伟(化名),了解他们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建议。
“万人裁员”消弭企业暮气
受访嘉宾
章伟(化名,华为知情人,曾任华为公司高管,对华为文化颇有研究)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认为华为为什么要搞“万人裁员”,和《劳动合同法》有关么?
章伟(以下简称“章”):有关。在华为,工号与累计业绩挂钩,工号前1万名的华为元老成了奖励的对象。即将实行的《劳动合同法》有可能加剧因“工号文化”带来的元老的沉淀和暮气,60亿就能解决这个大问题就再好不过了!
记:华为数额巨大的奖金和分红从哪里来呢?
章:大部分员工将奖金和分红用于购买公司新分配股权,公司并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华为公司的利润率非常高,极高的市场回报率和预期分红比例吸引着华为员工购买公司股权。
记:华为这样做会不会“不厚道”?
章:华为是一个企业,是一个功利组织。一个企业,只要能够遵守法律,能够缴税,就是好企业。华为不是一个慈善组织,因此,不要对它有过多不切实际的幻想或者期许。
记:员工能接受“万人裁员”么?
章:IT人才根本不需要“铁饭碗”,他们是“天之骄子”,抢手得很!每个“辞退”员工,在提交辞职报告当天,又获得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待遇基本不变。没有续约的只有100人左右,大约1%,而且是因为员工不愿意续约。符合人才正常流动率!而真正不高兴的是新员工,他们太羡慕老员工,为自己不符合辞职条件而惋惜,那可是几十万元啊!
记:华为给了员工什么保障呢?
章:华为的企业文化是鼓励员工做好人,且从制度上保障好人不吃亏,作出贡献就有相应的回报和奖励,即是强调“学习雷锋,不能让雷锋吃亏,不能让雷锋穿破袜子”。
而另一方面,华为不容许员工讨价还价的。员工必须以公司利益为最高考量,不计较个人得失。公司的各级主管在考评员工业绩和确定分配方案时,目标是使那些作出巨大贡献的员工得到应有的奖励和回报。
信誉档案有助劳资和谐
受访嘉宾
崔真基(广东省十届人大代表,广东正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记者(以下简称“记”):《劳动合同法》对你的企业有什么影响呢?
崔真基(以下简称“崔”):我们是建筑公司,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等相关规定,首先会带来企业运作成本的增加;其次是劳资纠纷会增加,随着工人法律意识的觉醒,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维权,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人专门寻衅索赔。
记:你认为《劳动合同法》有什么需要改进或者配套的地方么?
崔:希望《劳动合同法》在加大对企业监管的同时,也要加大对工人虚假信息的监管。目前存在着社会信誉程度不足的情况,新法的实施可能会加剧企业与员工的摩擦。建立和谐关系是双方的,我建议建立起社会信誉档案,具体做法是,当员工从上家流动到下家打工时,需要拿着上家的评语,无论到什么单位,都带着这个档案。这样做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企业是暴露在社会里,员工对企业了解比较容易,但企业了解员工情况就比较难了。为了求职,一些劳动者可能会“过度包装”,到时货不对板,造成了企业损失。同时,社会信誉档案能制约员工的不良行为,因为上家评语不佳,会影响到他继续求职。
记:如何保障这个档案公平公正呢?
崔:《劳动法》规定企业章程要通过职工委员会的批准,社会信誉档案需要经过职委会签名,企业主和员工同时签名,三方认证生效。
记:它有什么作用?
崔:这不仅仅是解决合同法的问题,还能解决社会信誉的问题。现在社会最大的问题是制度有了,但信誉却没有。
记:准备如何推广这个建议?
崔:一方面我会通过省人大以提案的方式提出来,另一方面希望通过你们多宣传。
记: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还有什么对策?
崔:在员工试工期的考察更慎重,员工管理要更加专业,如果建立了社会信誉档案,这些问题就比较容易处理了。
记:你觉得企业与员工最佳关系是什么呢?
崔:《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更多员工有望长期稳定在一间公司工作,“随意来,随意走”的现象减少了,企业对员工培训上可以加大投入。我曾经热衷于招收应届毕业生,并着力于培训工作,但后来发现他们有频繁跳槽的习惯,并美其名学习经验,但羽翼丰满了,他们就走人,很要命。其实现在公司已经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个人对它的依赖甚于家庭,做老板的希望大家认识到公司好个人才好,每个员工要像爱家庭一样爱公司,共同进退,情理法都融入公司的文化里。
保障劳动权益助经济增长
受访嘉宾
郭巍青(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记者(以下简称“记”):有经济学家认为,中国改革开放近三十年取得重大经济成就得益于“用工自由”,并担心《劳动合同法》对“用工自由”的限制将导致中国经济的崩溃,你怎么看待这种说法呢?
郭巍青(以下简称“郭”):我认为恰恰相反。中国必须保障劳动权益以维持经济增长。
原因一,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人口红利窗口”将在2012~2013年前后关闭,意味着需要扶养的长寿老人增加,低待遇会给劳动力人群带来巨大的生活压力。
原因二,支撑工人愿意在一个低待遇的标准下劳动的三个信念逐渐垮掉了,工人更着眼于眼前的保障。信念一,只要经济发展了,个人就会好。但贫富分化让这个信念破灭。信念二,尽管现在不好,但是将来会更好。现在打工者的第二代还是得打工,甚至更贫穷。信念三,我在这里不好,但是去到别的地方会更好。但是户籍制度产生了强烈的社会排斥,阻碍流动。
记:面对这样的情况,《劳动合同法》足够么?
郭:改善劳动者的待遇,政府可以做三件事:对企业加强管制、直接为劳动者提供福利、创新政府的组织结构。从《劳动合同法》看,政府更多是采取管制的方法,后两种方法很少采用或者根本不采用。以香港为例,“管制”用得最少,不设立最低工资标准,没有《劳动合同法》,但是给劳动者有住房保障、社会福利、医疗保障,有政治上的投票权,劳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记:对华为最近采取的大规模“自动辞职”事件怎么看?
郭:一方面,华为也许的确有消弭“工号文化”的需要;但是,在这个时间用这样一种手段,不能说和规避《劳动合同法》没有丝毫关系。
记:面对《劳动合同法》,企业主可以怎样做呢?
郭:企业主在人大、政协中的席位越来越多,企业主可以通过参政议政,争取自己的权益。同时,企业主可以提供更多与工人可以沟通对话的机会,支持工人间自助,加强对工人的培养和关心,减少摩擦。
长期合同不一定直接导致懒惰,如果有足够的培训,工人有清晰的自我认知,有自己的人生目标,自然更有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
记:工人应该怎样做呢?
郭:工人要依靠同类人的组织。《劳动合同法》中赋予工会更多的权利,工人可以通过选举、罢免工会主席争取自己在工会中的地位。随着权力的扩张,将来的工会是会更官僚,还是更贴近民众,要靠工人自己争取。
(编辑: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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