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被判同刑,两人均认为自己有立功表现
新快报讯
据《财经》杂志报道,12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中共上海市委原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秦裕、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两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该判决也为终审判决。
秦裕认为自己存在立功表现
今年11月19日,吉林省高院对秦裕、吴明烈的上诉案进行了书面审理,直至本月20日审理完毕,正式宣判。据《财经》记者了解,由于二审并未开庭审理,吉林省高院作出宣判的地点仍是长春市中院原一审开庭的法庭。当日,秦裕的代理律师及家属都旁听了法庭宣判;但吴明烈的律师与家属均未出席旁听法庭宣判,吉林省高院将以邮递方式将判决书送达吴明烈家。
秦裕、吴明烈是在第一批业已宣判的“上海社保案”涉案人员中,仅有的两名上诉者。两人的上诉理由,均认为自己存在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过重。
今年9月25日,长春市中院对秦裕案一审开庭,当日宣判。判决书称,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人牟取利益,从中索取、收受贿赂款物折合682万余元。
鉴于案发后秦裕坦白大部分受贿事实,并提供线索令司法机关侦破其他重大案件,有重大立功表现。兼之有赃款赃物已被追缴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因此,秦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吴明烈受贿案是重要关联案件之一
上海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受贿案,是“上海社保案”的重要关联案件之一,主要牵涉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闻控股)收购上海新黄浦集团一事。今年9月19日,吴明烈受贿案一审开庭,吴被控收受华闻控股单位行贿总计1000万元。9月23日,吴明烈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判决后,吴明烈家属认为吴明烈行为当属主动交待,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了很多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重要线索,一审判决过重,随即向吉林省高院提起上诉,但吉林省高院并未接受其上诉理由。(本文由《财经》杂志独家授权本报转载,谢绝其他媒体转载)
(编辑: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