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尹辉 实习生占文平)举报12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最高可获30万元举报奖励。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广州市财政局前日联合发布了《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单宗案件的举报奖励金发放,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质监部门举报电话
稽查分局 12365
越秀区局 81849070
海珠区局 89008673
荔湾区局 81599251
天河区局 87260463
黄埔区局 82272837
白云区局 62839627
萝岗区局 82113168
南沙区局 39910376
花都区局 86979000
番禺区局 34619531
从化局 87930365
增城局 82630810
(编辑:Robb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