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文安 陈扬 实习生 刘慧 通讯员 陈阳

图:昨日,侨界企业实施《劳动合同法》对口咨询会在花园酒店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新快报记者 夏世焱/摄
《劳动合同法》让企业变成“培训中心”和“养老院”?大锅饭时代又回来了?昨日,400多名省、市侨商企业代表与劳动部门、专家、律师对话,主持人代表各侨界企业在一个半小时内放连珠炮地向四位嘉宾抛出40来个问题,围绕《劳动合同法》的热点问题现场交锋。
据统计,全省共有侨资企业超过3.9万家,占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6成多;仅广州侨资企业就有5000多家,占广州外商投资企业近7成。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合同等新规定、新变化,引起了侨资企业高度关注。参与昨日对话的,有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林景青,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秘书长张润冰,粤港澳台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导师张建武、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专业委员会委员朱又又。
焦点一 新法不增负担“双封顶”更省
咨询会一开始,侨商就扔出一个火药味十足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处处制约企业,是否过度保护劳动者?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林景青不愠不火,耐心解释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他列举了现行劳动法中对企业“炒人”的规定,笑言新法实际放宽了“炒人”条件,增加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林景青还指出,经济补偿金制度设计非常高明,在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和降低企业的经济补偿金成本方面达到了很好的平衡,从整体上看不存在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林景青称,新法降低了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限额,“双封顶”的做法节约了企业的相关成本。
焦点二 强制购买社保违规企业要赔
有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员工是外地人,自己本人不愿意买社保,这种情况下企业能否不买?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专业委员会委员朱又又强调,社保是强制性的,没有可选择的余地。
不过她同时指出,目前劳动部门实行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也就是说企业若在现阶段无法保障农民工的全部社保,可以选择以参加工伤保险为先。“但根据新法是要购买社保的,也就是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险种。如果没有购买,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她希望,政府能引导企业解决这个矛盾。
林景青则解释,按照法律规定,五保是捆绑合一的。但针对目前一些特殊群体,劳动部门对农民工采取了可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做法。有企业提出“失业金”和“补偿金”是重复支付的问题,林景青回答,“根本不同,不能混淆。”
有企业提出,因为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也要承担一部分费用,所以有员工主动提出不参保,并签订不追究企业责任保证书,这是否合法?“违法前提下的保证书肯定没有法律效力的。”朱又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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