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韶
本月13日,在广州市打击两抢犯罪案件专项宣判会上,共宣判了30多起案件、涉及50多名被告人,其中5人被判处死刑。消息传来,人们莫不拍手称快。
《新快报》其中一段的报道说:“以残忍手段杀害工友、捅人眼珠的凶徒竟然是一名相貌清秀的女性……刘凤听到自己被判处死刑,嘴角扬起一抹莫名的微笑。”
另一个专门砸抢女性、被称为“楼梯恶魔”的何少雄,还大声地告诉法官:“我喜欢犯罪。”善良的人们看后心底都不由得涌起一股寒气。
犯罪分子以残害别人为乐,他们“视死如归”,是名副其实的亡命之徒,还有什么比这更为可怕的呢。
据报道,犯罪分子大多是“80后”,照理他们不会患上十年浩劫的后遗症,应该说,是一个时期以来与我们在价值观教育的缺失不无关系。时下在社会的一隅流传着一股“要想成功就要打倒别人”的思潮,一些人为达目的不惜采用任何手段,他们追求的内核无非是金钱、名位,这种心理变态导致了浮躁风的弥漫,连一向清静的学府也被波及。
荣辱观宣教的不力让一些人的心灵扭曲,把光荣和耻辱的位置颠倒过来,“人所好者,恶之;人所恶者,好之”,什么坏事能做不出来?
还有就是珍惜生命教育的不到位,这方面有个明显的误区,那就是把“贪生怕死”作为贬义词而不问它的前提。试问,在正常生活中谁个不贪生怕死?一个连自己生命和别人生命都视作鸿毛的人,必然在心胸中滋蕴着“恶向胆边生”的乖戾亡命邪气。
当然,犯罪分子的下场是罪有应得。然而,珍重作为活人的价值的教育是万万不可缺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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