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回应“旧城改造与文化传承”报道
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杰)“旧城改造原则上不应采用大拆大建的模式。”针对本报近日“旧城改造与文化传承”专题报道提出的问题,广州市规划局城乡规划处昨天专门作出回应,阐述危破房、旧城改造地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原则。
本报报道曾披露
,恩宁路等旧城改造项目仍沿袭大拆大建旧习,成片拆迁旧房、迁移居民的做法将破坏街区机理。
规划局特别指出:旧城改造原则上应综合考虑区域现有历史文化保护因素,科学而慎重地选定改造方式。“旧城改造的最基本目的应是旧城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得到切实改善,原则上不应采用大拆大建的模式,应尊重所在地区历史文化传统风貌、机理。”
规划局指出,在对危破房、旧城改造地区建筑改造时,原则上在建筑立面设计和造型上应传承岭南建筑风格,考虑与旧城历史风貌、周边环境及已建建筑相协调,处理好保留传统建筑和新建建筑之间的空间、体量、形式上的衔接和过渡,注意沿用历史传统元素和符号。
规划局还称,在对危破房、旧城改造地区应坚持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大于市政道路红线的原则,当历史文化保护区紫线设定后,市政道路的开发要尊重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紫线划定范围,两者产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对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
另据市规划局宣教处了解,恩宁路旧城改造规划到上周为止仍未获得市规划局的批准,但在此之前,国土房管局已经贴出恩宁路危破房改造拆迁公告,沿线居民被通知动迁。
“我们将对区一级制定的改造规划进行严格审批,使上述保护历史文化的原则在具体规划中得以贯彻。”规划局宣教处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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