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出租车司机肖某获刑7个月
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龙 实习生 占文平 通讯员 交通宣)记者昨日从市交委获悉,一名湖南籍男子“克隆”出租车非法营运,并伪造证照牌,日前被天河区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据介绍,今年3月,湖南籍原以摩托车
搭客为生的肖某以不到1万元低价购入报废捷达小汽车,并购买了顶灯、计价器等附属设施,改装成广州市天秀出租车有限公司的出租汽车样式,并非法上路营运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期间肖某找不法分子伪造了该车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车号牌。6月14日,市交委在东圃客运站旁查获正在非法营运的肖某。12月14日天河区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7个月。肖某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据悉,去年2月以来,广州市出租汽车营运违章率,已由整治之初的18%下降到目前的1%左右。
(编辑: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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