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昨日召开打击“两抢”犯罪宣判大会,30起案件5人获死刑
统筹新快报记者 张英姿 余亚莲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李国辉 实习生 任仲杰 梁柳新 通讯员 穗法宣 摄影 李小萌
昨日上午,广州市打击“两抢”犯罪案件专项宣判会在广州市中院及越秀、海珠、天河、白云等四
个区的法院同时召开。此次共宣判了30多起案件涉及50多名被告人,5人被判处死刑。
“两抢”案明显减少
据广州市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以来,广州市中院坚决贯彻“严打”方针,对于“两抢”犯罪中的累犯、惯犯、以犯罪所得为生活来源的犯罪分子或动机恶劣、手段残忍的罪犯,坚决依法予以从重、从快惩治。2005年发生的“两抢”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有1110人,重刑率为14.9%;2006年发生的“两抢”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有1557人,重刑率为22%;2007年1月至9月发生的“两抢”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有1048人,重刑率为26.93%。通过严厉打击,广州的“两抢”案件明显减少,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
案件呈现出新特点
不过,“两抢”案件数量虽然减少,但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作案手段凶残,多有致人死亡的情节。如本次宣判的刘凤、杨雪川抢劫案中,女凶徒竟持刀捅刺被害人的双眼,仅仅因为是担心被害人眼中会留下自己的影像;二是犯案手法类似,作案具有连续性。如“越秀楼梯间砸头案”,凶徒何少雄用带尖锥的铁锤抢劫8起;三是盗窃、抢夺犯罪转化为抢劫犯罪有所上升。如本次宣判的金海亮、李俊、钟志安抢劫案中,案犯金海亮暴力抗拒抓捕,致民警陈世豪被撞牺牲。

图:“害”死警察陈世豪,3被告人被判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