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5”特大持枪入室抢劫杀人案主犯判死
统筹新快报记者 张英姿 余亚莲 采写新快报记者 张亮 余亚莲 实习生 柯玉艺 任仲杰 梁柳新 通讯员 穗法宣 摄影 李小萌
昨日上午,震惊羊城的“7·15”特大持枪入室抢劫杀人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赐添被判
死刑,其妻彭春霞获刑十二年。法院查明,夫妻二人为筹款还赌债,竟动了打劫曾帮其亲友治病的医生杨永业的念头。他们潜入广州江南西路紫丹大街52号紫丹阁杨永业的家中,不仅枪杀了杨永业,为了灭口,还用刀割伤杨永业13岁的儿子;临走前,两人打开煤气,妄图制造爆炸毁尸灭迹。

图:李赐添被判处(左)死刑,彭春霞(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13岁孩子误放匪徒入屋
2006年7月15日下午2时许,13岁的小恩(化名,杨永业之子)正在屋内打游戏,突然门铃响起,一男一女站在门口。对方告诉他,他们是来找他父亲杨永业看病的,不知人心险恶的小恩打开大门让两人进来,然后告诉他们,“爸爸现在不在家,一会儿回来,你们先等等。”说完,小恩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继续打游戏,并打电话告诉爸爸,家里有病人在等他。
没想到,几分钟后,他突然被打晕,再度醒来时已身在医院,全身都是刀伤。一旁已经哭成泪人的母亲和外婆告诉他,他爸爸被人害死了,坏人临走前打开了屋里的煤气,如果不是及时回家的妈妈立刻报警并将他送至医院,他很可能也活不下来了。面对警察的提问,他只能回忆起那一男一女曾经是爸爸的病人,“他们来家里看过病。”
2006年7月20日凌晨,大批民警聚集至越秀区万福路一大楼内。同日凌晨1时,一阵攻心较量后,该楼603房的一对夫妇被押上警车,警方还在房间内查获手枪一支、手铐一副。
时隔5日,这起引起各界高度关注的持枪杀人案告破。审讯过程中,犯罪人李赐添、彭春霞夫妇向警方详细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枪杀父亲刀割幼子
法院审理此案后,查明了以下犯罪事实。
2006年7月15日下午,李赐添夫妇手持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和一支气手枪来到杨永业家中,由于杨永业不在家,两人将13岁的小恩打晕后,用胶布堵上小恩的嘴巴,并将其捆绑起来。随后,他们躲在卫生间里等杨永业回家。
接到儿子电话的杨永业刚一进门就被两人制服,匪徒威逼其打电话给亲属汇款至指定的银行账户。
李赐添称,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他不太会使用枪械,无意中造成手枪走火,当时枪口距离杨永业头部不足一米,杨永业被子弹打中,当场死亡。
看见死了人,李赐添决定杀人灭口,于是拿刀对着小恩一顿猛砍。临走前,他又打开煤气开关,企图引发火灾毁灭现场。当日,李赐添和彭春霞从杨永业家中抢到1000多元现金、两部手机和一部数码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