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
年限不宜“一刀切”
网友“名字被用”说:“根据公司而定,私人企业有几个人能在公司干10年?更不用说20年了,定死了年限好像不太适合。我觉得年限分多几级才行,如1-5年休5日,5-10年休10日就差不多。”
在外资银行的小张说:“我们公司
计算年假是根据职业级别而不是工作时间,如果按照这规定10年工龄只有5天执行,休假待遇还不如现在呢,我认为只设休假下限不设上限会比较好。”
冲抵其余假期不妥
新浪网友说:“我的探亲假是25天,不扣工资扣奖金,调休也可以,什么都不扣,不过平时要加班;那带薪休假也只是不扣工资,奖金还是要扣的,而且按我工龄算只有5天,这个带薪假还不如探亲假呢。”
广州某中学老师王小姐说:“年假如果冲抵寒暑假,那我们老师怎么办啊,这个规定也适用于我们吗?”
日工资应包括奖金
sohu网友说:“如果公司真的让我休年假,但每天把收入的主要来源奖金全扣了,只发600元/月基本工资,你又如何可以开心休假呢?我想带薪休假先要定义何为薪,如果只是每天补回20多元的基本日工资,我看不带薪也罢。”
在私人物流公司工作的王小姐说:“平时在法定的春节、国庆、五一都有三粮,规定中不休年假只补回很少的日工资,还不补奖金呢,就算法规执行了,公司也肯定不让我们不休年假啦!”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