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广州中院判刑十年零三个月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任仲杰 通讯员 穗法宣)广州天河区某药房职员用迷药将同事迷晕,抢劫药店内钱物7万余元,该药房职员黄启群因犯抢劫罪,日前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25日凌晨零时许,被
告人黄启群(男,江西省宜春市人)在天河区棠下棠利大厦某药房值班时,将事先准备好的“三唑仑”片放入一瓶香雪牌“上清饮”饮料中,将同事宋某迷晕后,劫走店内的人民币8936.4元和虫草、燕窝等名贵药材一批(共价值人民币64540元),随后逃离现场。
今年3月26日14时许,公安机关在江西省宜春将黄启群抓获。缴回大部分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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