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则楚
“恩宁路危破房改造项目将实行新模式,也是广州市新一轮旧城改造的试点和未来的范例,该项目首次由政府主导拆迁,拆平了地才重新规划,引社会资金发展。”荔湾区委书记刘平去年11月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这个表示,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最新公布的拆迁公告(穗房拆字【2007】22号)的最好解释。
虽然,
今年8月,市政府公布恩宁路保护方案,李小龙祖居、八和会倌、宝庆大押、銮舆堂、秦华楼和一大片古老民居等6处建筑被列为重点保护对象。金声电影院、各式骑楼和现有的学校、医院等7栋公共设施以及几十棵大树也被列入保护名单。大量的石板街巷都将尽量保持原有风貌。为什么这些保护项目又被列入拆迁范围呢?
其实,拆迁公告表明的是这个项目所涉及范围的全部物权由“政府主导拆迁”而将全部物权收归政府。即便是按保护方案要保留的东西,也同样收归政府所有。就如行内人士讲的,“就算骑楼街不拆,但骑楼街上的公房和私房住户基本还是不能留。骑楼街重新收归政府管理,修葺再重新发展利用是大势所趋。”
这种让拆迁公告方式来表达物权收归政府的做法,显然与市政府公布的保护方案相矛盾。不如直接用物权征用公告方式来得明白。事实上政府要将房屋进行拆除,只有将房屋征购为政府的,政府才能主导拆迁。同样的,政府要保护,要修葺利用,也只有在房屋被政府征购后才能实施。
我们只有准确理解拆迁公告的物权转移意义,才可以看到它与保护方案并不矛盾的一面。但同样的,也要看到它不顾保护方案、强行拆除的一面,加强对该项目拆迁工作的监管,使保护方案得到较好的实施,保护我们的文化沉积,使恩宁路改造项目真正使广州人民受益。
产权尽管转移到政府的手中,但真正要保护好我们的传统文化和民俗风俗,还需要政府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自己传统的愿望,而不被项目开发商的利益用各种手段牵着鼻子走。
从北斋在一片保护声中被拆除,到猎德村在保护的呼吁声中得到局部的保护,和这次人民群众对恩宁路改造项目中广州西关骑楼文化保护的关注,广州市民那种保护自己传统文化的意识,得到了大大的加强,这种文化的觉醒比任何拆迁后带来的表面繁荣更加可贵,它会使我们的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思想文化的建设。
(作者系广东省政协常委、省政府参事,博客http://wangzechu.xkb.com.cn)
(编辑: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