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范如石 实习生 彭伟城 通讯员 罗萱)日前,广州市萝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住院报销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扩大报销范围、提高补偿比例。
此次萝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调整除了将住院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之外,还将参合群众在一级定点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
8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并且,除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消化性溃疡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5种慢性病病人门诊每年报销200元外,增加了癌症、血液透析、门诊腹膜透析的患者门诊报销,报销比例为50%,2万元封顶。
目前,萝岗区按照每人120元的筹资水平,农民个人缴费30元,镇财政补助30元,区财政补助60元,区镇财政补助占合作医疗基金75%,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众个人缴费全免,残疾人个人缴费减半,2007年合作医疗基金总筹资达1468.314万元。
目前该区共有约12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截至9月18日,今年共有5311人次获得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补偿金额达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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