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挤占资金5190万
据新华社电 审计署昨天公布了外交部等49个部门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发现,上述部门单位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都存在着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
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提出了整改建议。上述部门单位也表示,将认真进行整改。
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1个所属单位。审计结果显示国资委挤占项目资金5190.32万元。
同时,审计署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6个所属单位和企业。审计结果显示,发改委通过举办大型会议、展览会等向企业收取赞助费1340万元;所属单位违规占用和挪用国家建设资金4938万元,截留拆迁补偿资金2009.39万元。

上图: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
2006年度部分部门审计结果
发改委
利用办展等收赞助费1340万元
2005年,发展改革委举办“北京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2005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会”,向23家企业收取赞助费840万元;2006年,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为筹集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原始基金,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收取赞助费500万元。
另外,发改委所属单位违规占用和挪用国家建设资金4938万元,截留拆迁补偿资金2009.39万元: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某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公司违规占用和挪用国家建设资金4938万元,其中:2006年1月至11月,用4482.01万元建设资金归还了应由生产成本承担的项目贷款利息;2006年5月至12月,未经批准自行动用预备费204.91万元;2005年9月至2006年11月,挪用建设资金发放奖金251.08万元。
2003年,发展改革委基建物业管理中心所属北京计新房屋拆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拆除了发展改革委的产权房3437.84平方米,将拆迁户安置在发展改革委用财政资金建设的职工宿舍。该公司收到拆迁补偿资金2009.39万元后,一直滞留在本单位账户,未归还给发展改革委。
国资委
挤占项目资金5000多万元
2004年至2006年,国资委本级(含监事会)挤占项目资金共计5190.32万元,具体是: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费”专项中,列支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等费用4702.2万元;在“统计评价及清产核资工作经费”专项中,列支统计评价局有关人员出国费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培训费用等106.86万元;在“交办工作经费”专项中,列支审计费、印刷费和物业费等381.26万元。
另外,所属物资干部培训中心收取学费200.17万元,未上缴财政。
铁道部
擅自提高项目评审收费1242万元
审计结果显示,2003年至2006年,铁道部委托所属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对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资料进行评审,用铁路建设基金按过去定的标准支付评审费3983万元,高出政府指导价2741万元,主要用于该院经费支出。违规收费1517.82万元
2006年,在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铁道部对进入铁路营运线的企业新建和维修自备车,按照新建车辆造价的2‰、修理车辆检修费6‰的标准收取车辆验收费,共计收费1517.82万元,作为经营服务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