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区工作分解立项、限时完成
新快报讯 (记者 徐静 通讯员 汪浩 杨亚明)到2010年公办中小学100%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条件成熟时取消择校费、明年推进旧程改造、到2010年初步缓解停车难问题……记者昨日从越秀区获悉,越秀区委、区政府对教育、住房、医疗等涉及全区的所有工作项目进
行分解立项,明确完成时限,共立项48项,并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了区属各单位。
教育条件成熟时取消择校费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媒体称之为民生“66条”),越秀区目前已经制订出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有关负责人表示,越秀区力争到2007年底前80%的公办中小学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到2010年100%达标。
按照要求,从2007年秋季起对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且在越秀区辖内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学生免收杂费。同时,对具有本区户籍、已领残疾人证且属低保户、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越秀区特殊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读残疾学生给予在校生活费补助。
作为教育强区,越秀区强调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并在条件成熟时取消择校费。
与此同时,教师待遇也将合理调整,逐步解决各类教师在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住房将“垫资抢修”私房危房
据悉,2008年上半年越秀区将全部完成2004年在册25.2万平方米和2005年至2007年增加的危房改造。重点以越秀南项目为突破口,推进东濠涌旧城改造项目以及新河浦传统民居保护区综合整治、五仙观二期工程、“许地”保护利用改造等项目建设。对于私房危房的督修,对无经济能力出资修缮的私房业主,采取“抢修代管”、“垫资抢修”等办法处理。
此外,越秀区政府力争2007年底基本解决“烂尾地”处置问题,依法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加大土地监察的执法力度,认真查处违法用地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交通三年内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
越秀区提出,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加快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鼓励多种形式建设、经营停车场。2008年到2010年,初步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
2007年,重点改造大南路、一德路、回龙路等32条路段的车行道或人行道,全年改造区内人行道17.58公里,车行道16.12公里。结合市政道路和交通网络建设,打通一批“断头路”,优化城区道路和交通状况。到2009年底,完成区管道路的升级改造。
(夏天/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