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上午开审马英九特别费案,马英九和市府秘书余文两名被告均出庭应讯。据报道,马英九出庭时显得有些紧张,当法官当庭讯问马英九是否认罪,马英九坚称没有犯罪意图。马英九还控诉检察官误导他,并盼望司法能还其清白。
台北市前“市长”马英九涉及的特别费案,台
北地方法院于昨天上午9点半首次开庭审理,经过三小时的审理后,于中午12时30分左右结束。马英九步出法院时向在场传媒表示,心情十分平静,已经向法院交待清楚所有事情,并坚持相信自己是无辜的。
他表示,被起诉贪污感到十分委屈,将会全力争取自己的清白。
特别费案将会在4月17日再次开庭。
误坐律师席 微笑看他人
马英九当天一大早神情轻松地来到法庭出席庭讯,并表示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然而,当他进入法庭后,他的紧张情绪就略为流露出来了。曾任“法务部长”的马英九第一次以被告的身份来到第七法庭,他步入法庭后,却不知被告该坐哪里,可显他有点紧张。他首先坐在了律师的座位上,后来有人指出他的错误,他才移坐到被告的座位上。入座后,马英九一直专心地阅读文件,当有人走过来鼓励他的时候,马英九也微笑着回谢并与人握手。
当天在庭上,起诉马英九的检察官侯宽仁在庭上与马英九相遇,双方打了招呼但气氛略显尴尬。首长特别费案开庭进行到一个半钟头后,一直滔滔不绝为自己的清白进行辩护的马英九神情显得有些疲惫,他的眼皮快要合上。
控诉检察官坚称没犯罪
马英九指出,对于检察官在起诉书上指出,他已坦承特别费案属公款说法,为严重扭曲事实。他在侦讯笔录上,就已表明以领据申领的特别费为私款,“哪有翻供可言”。
马英九接着表示,他个人担任公务人员多年以来,一直奉公守法,以清廉自居,期间他也捐出了6900万元新台币(约1725万元人民币)公益捐款,远超过检方认定特别费1500万元新台币(约430万元人民币)金额,且《远见》杂志连续几年清廉调查他都是居首位,他也以此为傲,而检方认定他犯罪显然有重大瑕疵,对他清白人格已有所伤害,他完全不能接受,也盼司法能还他清白。
马英九说,十六年来,一直以为特别费用领据核销部分非公款,是政府给予的个人津贴;他并引用大法官解释等各方见解,指称这已是行政惯例。
(卓珩/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