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提出:领导班子体制改革专职副书记课题待破解
新快报讯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地方党委换届后,在领导班子配备改革中如何明确专职副书记的分工?如何处理好专职副书记与书记、常委的关系?新的工作机制运行方式尚待建立,各地在研究和探索实践中形式不同。“专职副书记现
象”成为多方关注的一个焦点。
“减副”实现了“一正两副”后,由于只设一名专职副书记,而对这名专职副书记的分工尚未有明确的界定,导致各市、县(市、区)党委对这名副书记的定位差别较大。
有的认为这名专职副书记应把以前几名专职副书记的工作统揽起来;有的认为主要是协助书记管理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其他常委们没有分管到的工作;有的认为应该是协助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群团、党校、编办及直属工委。
不同地方的干部向《瞭望》新闻周刊介绍道,在新的分工下,有些地方的专职副书记职责加强了,但也有相当部分的专职副书记成了“书记助理”,与党委秘书长、县委办主任干的活差不多;有的专职副书记成了“打杂书记”,什么活都干、什么事都管。从另一方面看,又可以理解为什么事都可管可不管,显得有些尴尬。
广西桂林、来宾和河池三市副书记分工各异
第一种类型:协助书记工作,分管市委日常事务、党群工作,受书记委托负责其他专项工作。
第二种类型:协助书记工作,分管不包括组织人事工作在内的其他党务工作,联系其他工作。
第三种类型:协助书记工作,不作具体分工,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
第四种类型:协助书记工作,分管市委日常事务、党群工作,政法(或宣传)工作,联系其他工作。
第五种类型:协助书记工作,分管党群、政法、宣传工作,联系或分管部分经济工作。
(晓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