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1100万元特别费遭起诉,继而宣布辞党主席和参选2008“总统”大选
新快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昨天,台湾检方以涉嫌贪污1100万元新台币特别费起诉国民党主席马英九。马英九当晚召开记者会宣布辞去国民党主席。他表示,自己一生清廉却因贪污案遭起诉,而痛心疾首,并以“这比失去
我的生命更痛苦”来形容,为了自己的清白,他决定化悲愤为力量,正式宣布参选2008年“总统”。
马英九强调:他一向以清廉自许尊重司法,但无法接受检察官的指控。他从事公职二十多年,使用特别费一切依政府法令规定,没有掩饰,他一定会为自己清白奋斗到底,一直到还他清白为止。
马英九还说,他一直以清廉自我期许,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条法线,他使用特别费20多年,依照政府规定申请、核销却没有想到会这样,他尊重司法但不能接受这个决定,但会依照承诺,辞去国民党主席的职位。以党员的身份继续推动党内的团结合作。他说,“面对敌人的打击,我不会被打倒,再说一遍,我不会被打倒!愿上天保佑台湾,庇佑百姓!”
根据检方对马英九起诉书中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的特别费新台币1100余万元存入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市府秘书余文被查出涉嫌贪污76万元也遭检方依贪污及伪造文书罪起诉。
起诉书指出,马英九被起诉的罪名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被检方认定的贪污所得总计新台币1117.6227万元。
检察官侯宽仁认定,特别费在性质上本就应“支出、使用”,不可纳入私账就算放着不用也不行,侯宽仁并未采法务部特别费“实质补贴”的见解。
(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