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方:知道违法以后不收了
记者随后拨打了下渡社社长吴郁彬的手机,他表示不愿意和记者见面。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吴郁彬承认,下渡社工作人员向“走鬼”收取“卫生费”是“有这么一回事”,他多次表示,在看到本报报道后“就知道这是明显违法的,以后再也不会收了!”同时
,吴郁彬告诉记者,向“走鬼”收取“卫生费”并未征得任何上级部门的同意。
吴社长在解释为何知道违法还要向“走鬼”收“卫生费”时称:“因为社里每月都要向赤岗街道环卫部门交6000元卫生费,所以才收。”对于以前违法收取的“卫生费”是否打算退还“走鬼”,吴社长则表示“那是不可能的”。
据记者了解,下渡社每晚都会对明康街至少30余个档口收取5元或10元的卫生费,而每月收取的费用至少高达8000余元(其中不包括向居民和档口合法收取的费用),远远超过该村每月上缴的6000元。而且下渡社收取“卫生费”根本没有任何发票。

上图:许多“走鬼”的生存状态十分恶劣,他们期待守法经营成为“正规军”。新快报记者 依然立吾/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