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向本省区域内有经营活动的房地产企业发起的“2006-2007年度广东房地产承诺诚信房地产企业”活动目前正在广泛开展中。
据广东省消委会该活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该活动的房地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管理规范;重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有健全的处理部门和制度,有专人负责,能积极有效地依法解决消费纠纷;完善经营服务机制,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与质量等条件。同时,申报“承诺诚信房地产企业”的房地产企业必须向社会承诺在与消费者发生争议时,自觉接受广东省各级消委会的监督及调解处理结果。
该活动从今年9月份起接受各房地产企业的申报,经过审核委员会的初步审查,目前已有12家企业通过初审。这些企业也将接受审核委员会近一个月的二审及公示,最终结果将在12月中旬公布。
“承诺诚信房地产企业”的称号有效期为两年。在此过程中,省消委会各部门依法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对“承诺诚信房地产企业”进行日常的监督与管理。获得“承诺诚信房地产企业”称号的房地产企业如在经营中出现重大的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省消委会将撤消该房地产企业的“承诺诚信房地产企业”称号,并向社会公告,监督电话:87509692-3211。
2006-2007年广东房地产承诺诚信房地产企业入围
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方香江集团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侨鑫集团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新世界中国地产(广州)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恒果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州颐和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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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排名按拼音字母顺序)
(子琦/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