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灵
被咸阳官员认为是“意识超前”的市委书记张立勇,为了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从2002年起“自封”了一个特殊官衔:推广足疗保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也正是在市委书记的强力推动下,在其他地方毁誉参半的足疗业,在咸阳却被政府定义为支柱产业,而且“公安不能随便查”的规定也引起了公众对足疗业是否藏污纳垢的担忧(11月16日《南方周末》)。
张立勇在“超前意识”下的“超前举措”,很容易让人们联想到同样有着铁腕形象的原宿迁市委书记仇和以及原长治市委书记吕日周。如同仇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以及吕式监督风暴一样,张立勇对足疗业的推崇和扶植,同样有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不过,这种有着浓烈个人色彩的公共政策,虽然有着善意的初衷———比如是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就业渠道,也有威权式的制度保障———比如有杜绝色情服务的具体措施以及严惩手段等,但无论政策的出台还是政策的执行,却处处都能看到违背基本程序正义的合法性危机。
一如每个有争议的市委书记,张立勇对足疗业的“保驾护航”之所以饱受争议,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事人涉嫌试图借助自身的道德光环,为其手中的权力行使进行制度上的担保。
但问题是,这种以个人道德作为担保条件的公共政策,很容易陷入“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的境地,一旦强力推行该政策的当事人离职后,该公共政策所涉及领域的“繁荣景象”,会迅速地以一种非正常的方式破产。这也就是不少人担心咸阳足疗业的未来的原因,更是仇和吕日周等“铁腕人物”离任后当地相关政策迅速衰败的教训所在。
而且,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即便是公共政策的推行者,无论其本身有着怎样无可挑剔的道德完美程度,其都不可能担保起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频发”。当市委书记本人不能事无巨细地监督起每一个行业参与者时,这种涉嫌以道德担保的方式对公安机关正常监督的排斥,实则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变相纵容,虽然当事人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
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公共政策之所以能够给公众一种稳定的预期,就在于它的制定和实施都是由严格而复杂的程序所完成的,而这一制定和实施程序的设置,不仅会将决策风险降低至最小,更增加了公众对这一公共政策的稳定性预期。毕竟,要改变通过正当程序制定的公共政策,必须经过同样复杂的“反程序”,而这绝非一己之力所能完成的。
一个没有任何稳定性可言的公共政策,即便它美好的如同天堂一般,也会如同离不开的天堂那样成为当事人的梦魇。对于公共政策来说,不患好而患不稳定,一个不太好但却稳定的公共政策,其效果远远好于很好但却朝令夕改的公共政策,一如法治的优势之于人治的好处。更何况,以个人道德担保的公共政策,不仅由于缺乏必要的程序约束而使公共政策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存在严重隐患,更重要的是,本应由分权制约和监督所实现的公共政策预期效果,相比于个人道德光芒来说,实在显得过于沉重,以致于当事人的道德担保总会有一天不堪重负,从而最终伤害到公共政策的效果。
(作者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师)
(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