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锐
令全国哗然的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案再起波澜,在警方最终认定林嘉祥行为不构成猥亵后,昨日女童父母发声明称,不接受警方调查结论,要求林嘉祥公开致歉。(南方都市报11月19日报道)
警方的调查看来是要暂告一段落了,受害者一方的“索歉”声明让笔者心
碎。其实,“林嘉祥事件”的处理远未走到尽头,还有多种程序机制和救济渠道有待激活与运作。
首先,女孩家人当然有权要求警方复查。而警方有关“未受到外界影响,依法得出结论”的表白和“最终调查结果”的说法是经不起法律推敲的。姑且不说那段“恰好”没有了的关键录像是不是真的那么具有决定性,警方完全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的自述、被害人的陈述、现场勘验、物证、人证等多种证据获取渠道来组建证据链。况且,按照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调查结果不服,有权要求原调查单位复查,同时亦有权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查,因此现在的调查不仅结果远不是什么“最终结果”,而且还只是刚刚开始。
其次,此次事件还又一次暴露出“专案组”调查模式所可能遮蔽的权利救济渠道问题。按照新华社11月6日的报道,本事件的调查方除了警方之外,还有一个名为“交通运输部、深圳市联合调查组”的调查者。虽然在后续报道中,这个联合调查组若隐若现,但没有谁能否认其在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性作用。而这个由林书记“娘家人”以及跟林书记“级别一样大”的一级地方组织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其公正、客观与否的问题似乎没有渠道去予以追问。警方所言的“不受外界影响”不知是否包括这个包括林书记“娘家人”在内的这个联合调查组的影响,还是这个警方专案组跟联合调查组本身就又是“合署办公”的?
如果专案组与“联合调查组”真的是一回事,那么事件受害一方包括向上级机关申诉在内的多种救济渠道,在这种囊括数级的“联合调查”面前至少是部分失效、无法正常行使了。当然,受害者一方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诉,由检察院作出是否责令公安机关立案的决定,如果检察机关仍做出不起诉决定,还可以依据掌握的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林嘉祥的刑事责任(或者不经申诉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至于一个简单的“赔礼道歉”的要求就更加不是问题。
其实,此次事件还有另一种申诉渠道没有完全启用。鉴于林嘉祥先生在本次事件中的粗暴、恶劣的言论及其对党员形象的身份,完全可以向党的纪律检查部门申请调查此人的相关问题,而且由于海事局系统包括交通运输部已然参与了事件的前期调查,已经不再适宜接手后续的调查工作。而在事件未被有关部门及时发现的初始阶段,很多网友都已经通过举报电话的形式呼吁启动中纪委的调查——纪委不是专职查腐败的,调查其他违反党纪的行为也是职责所在。况且林嘉祥现在的处理决定还只是“免除党内外职务,接受进一步调查”而已,起码从党纪层面的最终处理还没有做出。到现在为止,作为当事人的林嘉祥连一个道歉也没有的“神秘消失”,确实亟待纪检部门的介入调查,给受害者一方,给全国网民一个说得过去的交待。
“林嘉祥事件”发展到现在,不仅仅是受害者一家对一波三折的事件处理感触良深,其实也包括笔者以及众多几近废寝忘食地参与事件追踪的网友在内。从媒体一开始模糊不清的一则简讯到又一个因“人肉搜索”而轰动全国的恶性事件,从事件当事人的锁定到现场的声像还原,直至有关部门还算迅即的介入调查,都倾注了很多人的努力,更有很多普通国民的善良期待!今天有关部门的“最终调查结果”实在有些说服力上的瑕疵:事件不能不了了之,处理更不能虎头蛇尾!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