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个5年规划意义非常重大。
首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通过具有标杆意义。会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今后5
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抓好本部门所承担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取得实效。《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通过,为我党今后5年反腐倡廉指明了方向,确立了其标杆地位。
其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新形势。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复杂,腐败现象依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极少数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也时有发生,一些领导干部表现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作风不正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指出,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在认清反腐倡廉形势后,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了工作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将反腐倡廉建设列为党的五大建设之一,将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高更现实的位置。这次发布的规划也明确地提到: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第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更加注重民生,坚持以民为本的原则。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没有这个前提,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毫无意义的。反腐倡廉建设的目的是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保持我党优良作风,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工作规划》定下的虽然是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目标和安排,但归根到底是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来维持社会安定和团结,从而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党风正了、清了,腐败行为减少了、消失了,国家才能保持和谐,群众才能安居乐业,人民的利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我们党和国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越走越快,越走越远。
(阳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