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志坚
日前,西安某报在4月29日头版刊登了一则“惊天创举,勇换老伴”的“换妻广告”。一时间在各大论坛网友吵得沸沸扬扬。很多网友表示,这样的创举胆大不知羞耻,而策划者表示这是一次成功的商业炒作。(5月6日新华网)
社会多元化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审美观念随之出现了多元趋势。但无
论如何,对一个人来说,对整个社会而言,恪守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具有最起码的廉耻之心,这应是人乃至社会的基本要素。无疑,“换妻广告”叫板着人性,扭曲和颠覆着人性。这与其说是创意,不如说是践踏自己的人性。
据“换妻活动”主办方弥小姐透露,这次在陕西省体育馆举办的第九届苏杭丝绸展销会上的“换妻活动”并非真的交换老伴,只是个游戏,为了活跃现场气氛。“换妻”创意说穿了就是穿上我们提供的服装,让人感觉像是换了一个人而已。弥小姐称,广告才出来,当天就有100多人报名,参加活动的有20对夫妻。
什么叫恶俗,什么叫羞耻,大概“换妻”创意就是最好的注脚。为了促销,为了活跃现场气氛,竟然拿伦理道德作卖点吸人眼球,莫免让人呕吐。诚如其所说只是换穿一件衣服,但换穿衣服非要说成是“换妻”,折射出的是某些人心灵上的庸俗和变态。倘若说“换妻”创意也能大行其道,它无异于暴露出了社会公序良俗、善恶美丑的错位。
拿“换妻”作创意,这根本说不上是商家的精明,反说明了其庸俗和低级乏味。只是,时下这类令人泛味的创意屡屡刺痛公众的眼球,就不得不令人为社会伦理道德的滑坡而担忧了。“商家一促销,美女赤条条”,这是时下消费者对商家促销活动的辛辣嘲讽,它说明了近年来某些商家促销“招数”离奇古怪、恶俗异常,什么吸引眼球就耍出什么花招,什么点子赚钱就推出什么招式,完全背离了大众的审美情趣,亵渎了社会公共道德,俗不可耐、“臭”不可闻,到了该管一管的时候了。
推动社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离不开商业文化的健康发展。因而,在一切商业活动中,对那些伤风败俗、挑衅伦理道德底线的恶俗行为,我们绝不能一笑了之,必须坚决地予以抨击和谴责。毕竟,追求真善美,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这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换妻广告”,纯属商业文化中的垃圾。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