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
西安某报在4月29日头版刊登了一则“换妻广告”引发争议。小编据线索找到该报29日的电子版,发现当日该版却是一则医院广告,随后致电该报广告部求证是否遭遇恶意PS,工作人员称:听说网上也有类似炒作,具体情况不清楚。(5月6日《现代快报》)
深圳的“低胸卖楼”广告尚未退出人们的议论
,西安的“换妻”广告又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广告似乎已经进入了无禁区时代。
首先,广告有没有禁区?如果说“低胸卖楼”广告还有所保留,没有“低”出社会的道德极限、伦理底线的话,“换妻”广告则完全挑战了社会的道德极限、超出了人们的伦理低线。我们承认,“换妻”广告所要表达的内容,并不是真的要搞什么“换妻游戏”,而是在玩文字“噱头”,是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吸引人们的眼球,以达到所谓的“创意”效果。但是,用挑战道德极限、伦理底线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这是否超越了广告的范畴,突破了广告的禁区呢?广告该不该有道德和伦理禁区呢?为什么这样的广告能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媒体上面呢?广告主管部门是否应当进行干涉并进行处理呢?
第二,广告“创意”该不该受到道德约束?创意是广告的生命力,追求新、奇、特,甚至刺激,确实是提高广告效果和注意力的重要手段之一。譬如理发店门前挂上一幅巨大的“当心你的头”这样的广告,就很能引起人的注意。这则广告,虽然从表面看,有点“故弄玄虚”,但是,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看,都没有突破社会的道德极限和伦理底线,反而会被认为是一则好广告。相反,“换妻”广告尽管内容“清白”,却在文字的表达上完全突破了社会的道德极限和伦理底线,那么,无论对做广告的企业还是广告设计者来说,是否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呢?
第三,媒体该如何打拼商场?随着网络等媒体的飞速发展,传统媒体由于新闻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其生存环境也越来越恶劣,站“稳”脚跟的难度越来越大。如果不能在广告方面所作为,许多媒体将无法生存下去。但是,实事求是地讲,在日益激烈的广告市场中,很多没有足够发行量的传统媒体,要想在广告上有所作为,难度也是可想而知的。其结果,直接导致某些媒体为了拉到广告,可以完全不考虑媒体的形象,不顾广告的内容、形式,不顾广告的真实性,继而导致虚假广告、庸俗广告盛行。西安某媒体登出的这则“换妻”广告,虽然已经超出了社会的道德极限和伦理底线,但也仅仅是目前广告市场混乱现象某种反映,是冰山一角。更多的不良广告,时常在冲击着公众的视线,损害着社会公德。因此,当我们对“换妻”广告投去关注目光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冷静地思考一下,该如何规范广告市场、改善媒体的生存环境?而媒体,特别是传统媒体,该如何在商场打拼、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变化?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