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4月22日经中国青年报独家刊发后,在网上和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当事人家属再次遭到相关部门的威胁、恐吓和调查。
3月13日,因为检举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大兴土木、挥霍财政,兴建豪华办公楼“白宫”,举报人李国福在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死亡。一边是尸骨未寒,死亡原因还没有得
出官方结论,没有人宣称对此负责,没有人出面解释,更谈不上检讨;一边又爆出当地官员恐吓死者家属。
3月17日下午,死亡鉴定书上认定李国福自缢身亡,但其家属却发现,李国富“脖子两侧有很深的勒痕,正前方颜色很浅,双目紧闭,嘴巴紧闭,锁骨附近、后颈部和背部有大片青紫”。举报官员之后,锒铛入狱,数日之后惨死狱中,浑身是伤,李国富究竟是自杀还是死于非命,已经是一个再明白不过的事情。所谓的自缢说,在逻辑和实证方面都太过轻浮。
草菅人命之后,还要禁民之口,何其骇人听闻?因为举报兴建豪华办公楼,就要打击报复,致人死地,而且动用基层政府权力实施,事后又控制当地媒体舆论,把持公检法的监督、约束职权,作恶者不仅逍遥法外,还要继续大施淫威,继续恐吓威胁死者的家人,性质何其恶劣?
李国富之死,引发了网络一片质疑和谴责。问题的蹊跷还在于,命案之后,有关部门满足于所谓的“自缢身亡”,不作任何调查,随之媒体出现的报道,只有诸如“李国富向有关官员写忏悔书”、“李国富家人受恐吓”之类。举报者李国富不过行使了自身合法权利,检举当地官员腐败行为,也是响应各级政府打造“阳光政务”的具体落实,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行为,但为何举报者会如此弱势,需要一再“忏悔”,却仍然不能保全性命呢?
李国富之死,让我们联想起“辽宁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进京拘传记者”,联想起“重庆彭水诗案”,联想起那些因言获罪的无辜者。造成这一个又一个冤案的,正是一些政府官员知法犯法,利用手中公权无耻践踏法律尊严和人民利益。而在他们背后,更具普遍性的,是一些基层政府权力缺乏监督,一把手做惯了土皇帝,一手遮天,为所欲为。
公众需要真相,李国富的蹊跷死亡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致人死亡者应该出面负责,牵涉其中的官员应受法律制裁。在这个个案背后,法律的权威、公权的制约也值得引起我们的深思,否则,中国要成为法治国家就只能是一个遥远的梦。
来源:南方网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