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心城区拟禁止三轮车通行
昨日,广州市交警支队就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该不该禁、怎么禁等问题,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广州市交警部门的声明称,2007年1月1日广州市中心城区实施全面禁摩后,很多路段出现人力手推(拉)载客车(俗称“黄包车”)、人力手推(拉)载货车、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情况,特别是在一些批发市场、城中村和城市周边地区非常突出,并迅速形成了一批从事非法营运的群体,引发了一系列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这既加剧了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大大降低道路的通行能力,又增加了安全隐患、引发伤亡事故。[详细报道]
议论纷纷
三轮车禁令:可怕的无名权力
权力强大到一定地步,连以前需要包裹的红头巾都丢下,赤膊上阵,肆无忌惮?还可能,没有理由,就是最佳的理由,决策者的故意放纵,是为此后执行公务拓展更广阔的法理诠释空间。想起那句话,当权力陷入无名状态,才是权力者最可怕之时。[全文]
“三轮”限行背后的权利博弈
说到底,关于禁止或者限行人力三轮车问题,是一个道路出行权博弈的问题,更是一个城市整洁与穷人生存权博弈的问题。有了人力三轮车,自然多多少少会挤占汽车的道,这就关系到两种人的出行权的问题,如果将汽车的出行权放在至高无上,那么就自然要禁止或者限行人力三轮车的出行权;如果强调人力三轮车也有出行权,那么就不能霸道地禁止或者限行人力三轮车。[全文]
禁行三轮车,执法何太急!
限制禁令刚刚征集民意,粗暴执法已经上路。行动之快、执法之迫切,令人惊愕,让人侧目。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据以往经验和现行交警施政的惯性和语境,所谓的“征集民意”几乎只是“先定后审”的一种策略罢了。[全文]
三轮车与其一禁了之不如科学限行
人力三轮车确实有其存在的需要,在还没有找到能够替代它的交通工具之前,如果简单地对人力三轮车进行禁行,势必会使商家的运输成本大增,那么,其出售的商品价格必然也会增加,到头来,受到损失的依然是市民。此外,禁行人力三轮车也会给居住在城中村的市民的出行造成不便。[全文]
偌大的城市容不下一辆“黄包车”?
偌大的城市容不下一辆“黄包车”,算不算是容不下弱势者的生存?算不算是对民生艰难的置若罔闻?算不算是“洁癖者”过于自私自利,算不算是城市宽容气质的缺失?[全文]
“封杀”三轮车,有合适的理由吗
辆辆三轮车,承载着民生多少希望;一朝“封杀”,封不掉,许多愁。全城“封杀”,除了给人冷酷无情的感觉,除了给人管理者缺乏智慧的印象外,没有其他。[全文]
城市文明当建构于契约关系之上
契约关系的本质是权益平等。既厘清了政府的服务身份,也还原了市民的对话权利。因此,涉及“限行人力三轮车”问题时,必须要有契约精神的考虑:不仅需要对限行三轮车主车辆进行赎买,还得对这部分三轮车主未来生活作必要安排等。[全文]
从“三禁”看城市的异化
当城市越来越成为汽车的城市时,那不只是人民的悲哀,更是政府的悲哀,因为当人民政府变成为汽车服务的汽车政府时,政府的性质就变了。[全文]

图片来源:大洋网
(编辑: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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