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客
继禁摩、禁电之后,广州市交警又出一招:限制人力三轮车和手推车等非机动车。4月8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限制人力三轮车、手推(拉)车等非机动车在广州市老八区及番禺区的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通行,向市民征集意见。
但从这件事,人们又一次见识了权力的粗暴,再次暴露了广州市交警执法的霸
道作风!
首先,限制令连个公开说明的正式的、甚至是敷衍性的表面理由也没有。此前的禁摩、禁电尚列出如治安、环保、安全等若干理由,且不管其理由是否充分,终归算是一个理由。然而这次没有,这简直就是“霸王硬上弓”,一副“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蛮横和霸道模样,令人莫名惊诧。这种蛮横与霸道不仅是表面的,而且是骨子里的。权力的张狂、霸道至此,实在令人感慨、令人浩叹。不禁要问,一向标榜的“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又何以体现!?
其次,限制禁令刚刚征集民意,粗暴执法已经上路。行动之快、执法之迫切,令人惊愕,让人侧目。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据以往经验和现行交警施政的惯性和语境,所谓的“征集民意”几乎只是“先定后审”的一种策略罢了,走过场是其真面目,而不是什么真正的尊重民意、征集民意。征集民意与禁行与否,两者几乎没有交集。
事实也正是如此。4月8日限制令公开征集民意,但与此同时警察已大肆没收人力三轮车,且是在停车场内强行拉走!据4月10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昨天深夜,天河区员村村南社大街桥头停车场内停放的78辆三轮车就被拖走。而且,警察没有现场开具票据和证明。显见,警察此举涉嫌粗暴和违法执法。一、征求意见刚公布,尚未有最终定论,就上门强行拉走三轮车,于情于理法都说不过去。二、人力三轮车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而非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也非违法犯罪的凶器和偷盗的赃物,警察在未有合法依据下无权“没收”。强行拉走三轮车涉嫌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三更半夜行事更形同盗窃!三、即使限行禁令实施,但在三轮车没上路通行,只放在停车场内保管也并不违法,警方又有何理由拉走三轮车!这好比家里的菜刀,既可杀人也可切菜,但只有歹徒拿菜刀行凶时警方才有权没收其菜刀,总不能入侵家里收缴菜刀吧!
此外,限制三轮车、手推车“一刀切”的执法思维,其实就是一种权力粗暴,值得商榷。三轮车、手推车之上,尚承载着沉重的民生。一些短途运输、小本生意等须依赖三轮车,甚至一部分低层群体一家老小的生计也建立在小小的三轮车之上。但三轮车禁令不但一刀切,且没有任何补偿措施。此禁令既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这是行使公权之大忌,也伤害部分市民的“民生大事”,其实质是对民生权利的漠视!
三轮车、手推车上路通行,确实需要必要的规范管理,但绝不能如此蛮横、粗暴,规范管理必须尊重民意,心中装着法治和民生意识尤其重要。
来源:金羊网
(编辑:杨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