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旭初
昨日上午,列席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分组讨论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在审议两院报告时,直言司法系统存在的一些问题。其间,他的尖锐发言屡次被一位省人大代表打断,打断者称“这不是我们组的意见”并提前离场。(1月24日南方都市报)
铁肩担道义,放喉言民意,发谠论诤言,抒真知灼见,是人大代表
的责任。“人大代表人民选”,与之对应必须是“我当代表为人民”。且不说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言论可以免责,更何况如果连真话都不敢说,那还叫什么人大代表?
这位尖锐发言的代表有识有见,乃是不言而喻,如果说他的直言拆射出的是“代表本色”,那么更发人深省的是,那位同样是人大代表的反对者,是不是名实相符?触景生情,更有一问,像这样的代表,还有多少?
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有部份人只会说些冠冕堂皇的套话、不着边际的空话、无关痛痒的空话;只作表态性的发言、体会式的发言、经验型的发言。更有甚者则连“三话三言”都懒得说,干脆做了不出席会议、不参加调研、不撰写提案的“三不代表”、“三不委员”。
就事论事,“三话三言”也罢,“三不”也罢,都反映了这些代表、委员角色意识的欠缺,然而透过表象看就里,恰也能发现更深刻的原因。“三不代表”、“三不委员”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凸现的是代表、委员选举推举中的缺陷。
尽管对代表、委员的条件和产生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常常会出现一些不规范的情况,比如直接指定某人当选或选举走过场便是其中之一。不按章程产生的代表、委员,本就缺少参与政治、建言献策的使命感和能力,又如何能在参政议政的舞台上有所作为?这个问题由来已久,而今天广东人大会场内的一幕,则是再次将这个问题摆到了我们面前。
来源:东方网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