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客
1月23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广州代表团第三小组审议两院报告。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直言司法系统存在的一些问题,因其发言“尖锐”,而屡遭一位梁姓省人大代表打断。梁姓代表强烈要求李永忠代表停止发言,并且称“你再讲我就走了”,但李永忠代表还是坚持阐述自己的观点,梁代表果然退出会
场。(据24日《羊城晚报》)
自己不敢言,却还要阻止其他代表敢言,这真是咄咄怪事!这位梁代表何许人也?经对照阅读同日的《新快报》A5版报道,始知这位代表叫梁宝煜!据了解,梁是广州某区街道干部,是三届省人大代表。
作为三届老代表,梁不大可能不知道代表在会议期间的言论不受法律追究的“常识”,故大致可以肯定其不会是因缺乏“常识”,而阻止其他代表发表“尖锐”批评。事实上,从其不断强调李永忠代表的言论只是李个人的意见、“不是我的意思”、“也不是我们组的意见”、“我们都听不见”等情形来看,梁代表其实是担心受尖锐批评的“株连”。倘如是,这种心态让人讶异,更令人深思。
梁代表何以有此担心呢?笔者不便妄加揣测。但值得注意的是,据记者观察,“在本次人大会议期间,确实有一小部分代表对批评现状心存顾虑,存在害怕因言获罪的心理阴影,尤其是一些年纪偏大的代表。”(24日《羊城晚报》)似乎颇有点“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啊。要人大代表敢讲真话、畅所欲言并不容易。其途径无非两条:一是反求诸己,代表自身更新观念,释放思想束缚,解放自己;二是创造敢讲真话、敢于批评的良好氛围和宽松环境。此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不过揆诸现实,此二者都尚不尽如人意。这样,又怎能寄望代表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政府呢!
但不管如何,人大就是监督政府(一府两院)的,人大代表是在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履行监督政府、立法议政等职责,人大代表必须时刻牢记之。这既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是人民的重托。倘若在“言论免责”的情况下,人大代表都不敢畅所欲言、不敢讲真话,一听到其他代表尖锐一点的意见就避而远之,遑论行使人大的监督权!很显然,这样的人大代表,是不合格的、不称职的。对不合格、不称职的代表,应该劝其“退位让贤”,甚至依法予以罢免。只有人大代表都能依法履行职责,人大才担负得起监督政府、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重责。人民群众不需要“举举手、握握手、拍拍手”的“三手代表”。
令人好奇的是,像梁宝煜这样的代表是怎么选上去的呢?而且还当了三届代表?是群众眼神一时失准,还是选举本身存在瘕疵?梁代表三届代表是如何当的?他究竟提过什么议案,其参政议证水平又如何?诸如此类的问题,让人浮想联翩啊。
对于那些一听尖锐批评即退出会场的代表,我的建议是,不如永久退场算了。而对于总是担心因言获罪而噤若寒蝉者,则建议他们认真学习领会汪洋同志关于解放思想的重要论述,以及近日“三讲三不讲”(即“讲真话不讲套话,讲实话不讲空话,讲有感而发的话不讲照本宣科的话”)的讲话。只要认真学习领会,一定会有收获的。这样也许就晓得该如何开会了。
不过,对于多次打断李永忠代表发言并“退会”一事,梁代表否认因不同意其他代表意见而“逃跑”,称这“纯粹是和他开玩笑”,退出会场也“只是出去抽支烟而已”(一说“家里有急事”)。如此玩笑,开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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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羊网
(编辑: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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