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溪
5分钟内,一位交警在1公里非通车路段,不出示任何工作证件,也不管司机是否在场,他一边拍摄,一边贴罚单,连续开出16张罚单,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事后,领导解释说,这个交警由于家庭纠纷、情绪不佳而做出如此“情绪化”的举动。这类因“情绪”作梗引发一些风波的事情,至少以后不会发生在义乌城管身上
了。昨天,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率先推出举措——“情绪不稳定,不得上街开展执法工作”。(1月24日都市快报)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率先推出举措——“情绪不稳定,不得上街开展执法工作”,这个举措太可笑了,可笑就可笑在这个举措的立足点是站不住脚的,对于整顿城管粗暴执法号错了脉,开错了药方。
情绪不佳不是粗暴执法的理由。
情绪不佳可能影响的人的行为,但是人的情绪是可以控制的,是可以克制的,这是一个正常人应该能够做到的。对于一些有文化、有修养、讲道德、讲文明的人来说,不但可以控制和克制情绪,而且在情绪极坏的情况下,能够不因自己的情绪而伤害他人或损害他人的利益,能够不因自己的情绪而影响工作并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
在工作节奏加快、生活压力增大的今天,哪一个人都有情绪不佳的时候,全天候沉浸于兴高采烈之中的恐怕没有多少人。喜怒哀乐伴随着每个人的每一天,这就是生活。我们很少看到哪个人因为情绪不佳,上班就骂同事。更很少看到哪个人因情绪不佳,逮着人就打。因为骂人打人是犯法的,情绪不佳也不能犯法,必须克制。
城管情绪不佳凭什么就要骂人、打人,凭什么不能控制和克制自己的情绪。说的好听一点,一些粗暴执法的城管人员,文化素质不高,自身修养不高,不讲道德,不讲文明。说的难听一点就是将自己看成了城市的主子,其他人特别是小商小贩都是他管辖的臣民,你们都得看我的脸色办事。今天主子不高兴,就要口出脏话,就要打你没商量,因为我在执法,因为我有权。什么情绪不佳,完全是权大于法的思想在作怪。
对于因情绪不佳而粗暴执法的城管人员,不是不让其上街执法,而是应视情给予以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要清除出城管队伍甚至要绳之以法。
来源:金羊网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