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时华
连日来,“许霆恶意取款17.5万元被判无期”案持续高温。为此,华南理工大学就该案召开专题研讨会,包括北京大学贺卫方在内的多名国内法律专家参加了本次研讨。专家们的看法多有不同,但对于量刑,法律界大腕们普遍认为“量刑太重,银行有责”。
我无意探讨许霆案件量刑的正确与
否。倒是新闻中出现的“法律界大腕”一词吸引了我的眼球。毋庸置疑,贺卫方教授是知名学者、法律专家。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对于许霆案件的评论,贺教授并非代表其所在的北京大学,是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说得再直白一些,相对国家司法机关的判决而言,他发表的只是一个普通公民的观点和看法。从这点出发,评论中冠以教授、北京大学这些头衔都值得商榷,更何谈“法律界大腕”的庞然冠冕?
退一步讲,不称“大腕”,作为一个公民发表言论,贺教授的言语同样有其分量。戴上“大腕”桂冠,也并非就为贺教授增加了千钧重量。因为在法制评论中,公众关注的,并非言论者的身份和头衔,而是合法与非法,正确与错误。那种浓浓“大腕情结”下发出的言语,总会给我们一种“唯大腕是从”和普通民众话语权喑哑无声的感觉。
来源:东方早报
(编辑: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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