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贵 翁正明
30日从人民网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29日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座谈会上表示,将对个别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大规模裁员和侵害劳动者公平就业权益的,要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理,并将一批典型案件依法向社会公布,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无良单位基于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对单位不利规定等原因计,殊途同归趋之若鹜公然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大规模裁员和侵害劳动者公平就业权益的事件曾经在公共空间引发强烈反响,其无良非法行为几乎受到正义舆论的一致诟病和异口同声的谴责声讨。我注意到,此间有关部门官员不止一次就相关事件作过涉嫌违法和依法查处的表态,可就是“老狗看门动嘴不动身”,对公众关注的查处了谁如何查处等公共信息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不出来”。我就写过文章在表达义愤之余不禁诘问:为何对涉嫌规避新劳法行为干打雷不下雨!
我注意到,此前华为公司要求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员工在年底前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并给予经济补偿,在全国引发轩然大波和强烈反响。有媒体报道,华为目的是把员工工龄一笔勾销以避免出现连续工作十年,进而按照新劳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继华为“辞职门”事件后,在广东、福建、上海等省地不止一次发生类似事件。近期以来,不少地方媒体也不断接到劳动者相关投诉,称自己成了单位规避新劳法的牺牲品。无独有偶,据《南方周末》报道,新劳法实施在即,航空、银行、石油、电信等行业的许多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纷纷在年底前突击把一些老员工改为劳务派遣。这就意味着,有更多员工将不再是所服务企业的员工,而只是由劳务公司派遣到企业工作的人员。我以为,之所以问题发展到这步田地,一则,不是没有法律,而是违法违规者不须至少暂且不须付出成本或付出成本太低,不足以得不偿失;二则,违法者未能得到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出丑付出足以长记性的沉重代价。请问:“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之类虽然闻之悦耳,然只是纸上狠话未能落实到行动层面,换言之,干打雷不下雨玩“狼来了”的游戏”能吓住谁?不让违法者付出“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惨痛代价,谁怕?未处理曝光一起典型案例,何来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警戒效用和悬崖勒马下不为例的棒喝威慑。自华为“辞职门”事件后,各地亦步亦趋效尤者纷至沓来难道不是反证吗?
事实上,当下中国法治进步举世瞩目有目共睹。应当说,我们并不缺少法律,而是缺少对法律的普遍尊崇和全民敬畏;之所以缺少对法律的普遍尊崇和全民敬畏,除制度体制、社会心理、文化传统、民族习惯等成因外,从法治层面讲,设若说普法宣传教育不彻底不到位不显效是原因的话,执法监管层面监管缺位、“不诉不理”、查处滞后、虎头蛇尾不能不说是重要导因。
我一向以为,最好的法治宣传教育就是一丝不苟持之以恒地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换言之,对违法违规行为事前有效防范、事中实时及时发现,事后及时查处曝光。在实体自由裁量上,用严惩重罚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得不偿失的有形资产代价;在警示教育上,藉以公开曝光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失信毁誉的无形资产的代价。唯有如此,才能产生查处曝光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此乃早已并还在为实践证明的法治国家的普适经验,又是中国以身试法者不长记性的教训。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如是,其他专门法律法规也概莫能外。缘此,在新年来临的前一天,我期待有关官员公开曝光裁员案例的表示能溶入并成为各地新年钟声中的铿锵高音,祈愿公开曝光裁员案例真正成为最好的新劳法宣传。
来源:红网
(阳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