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睿鸫
28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以下称《规定》):从今年起,按照最新税额标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征收标准为每年30元/平方米。(11月29日《东方早报》)
让公众百思不解和纳闷的是,在减税呼声日渐高涨,以及有明显通货膨胀征兆的今天,政府动辄用加税手段控制
居房地产市场的消息,几乎每天都见诸于报端,它仿佛成为一种遏制房价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尽管出发点绝对正确的房地产新税种和征税硬举措频频出台,并且税收收入也屡创新高,但是,到现在为止,国内房价依然在“高歌猛进”,没有丝毫下降的任何迹象。
笔者觉得,如果现在要作一项国内各领域税负情况调查报告,那么,房地产领域不堪重负的税负,会当仁不让地勇当状元。因为,在我国房地产三级市场上,无论是从税收种类,还是税收负担,可以豪不夸张地讲,世界上几乎找不任何一个国度敢与中国比高下。譬如说,税率为3%的契税;税率为5%的营业税;从30%到60%税率为四级累进税率的土地增值税;税率为营业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3%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为0.5‰的印花税;另外,还有房屋销售所得税、二手房转让税以及正在酝酿中的新税种……
难怪乎,针对我国房地产税费,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形象地称之为“多如牛毛”。据权威人士估算,目前国内住宅成本构成中,建筑成本占30%-40%,地价、税费及开发商利润占到60%至70%左右。如果按目前开发商平均利润率15%-20%测算,那么剔除这部分后,房价构成中税负比重至少应在35%-40%左右。
政府对房地产开征系列税收,其本意是想通过税负来控制房价,努力实现民众人人都有房住的美好愿境。那么,初衷良好的公共政策为何精准度不够,相反,还会误伤购买者呢?原因是,必须承认,无论怎么说,税对纳税人而言一种实实在在的负担,纳税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总会自觉地把税收负担转嫁出去。即便像上海即将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了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在房地产市场依然是买方市场一统天下的局面下,持房者总有机会将税负转嫁给普通购房人,购房者仍然得不到便宜的房子。显然,这不仅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和公正性,还会导致不少个人和开发商,故意囤积土地和现房,恣意投机,最终使房价像难以训服的野兽一样,一路飞奔。
应该承认,在平抑房价方面,仅凭依仗交易环节中开征新税种,或者在原有税种基础上提高税负,只会触及皮毛,而不会从根子上破解困局。笔者以为,以中国当今房地产领域的现状,要实现和谐社会的梦想和人人有房的远景目标,千万别把加税当成控制房价的“救命稻草”,而必须采取更具远见卓识性的措施,那就是对现有的房地产税收来一次彻底清理,所有涉及到的税种该合并的合并,不合理的就应立即扫地出门。否则,我国的房地产市场难以步入正常轨道。
来源:红网
(编辑: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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