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卫视黄金时段禁播“选秀”节目
继连续停播一些低俗广播电视节目之后,国家广电总局9月20日又出台一系列具体管理措施和细则,进一步规范群众参与
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这是国家广电总局近期进一步抵制低俗之风的又一重要举措。
广电总局规定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举办、播出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项,每项活动播出时间不超过两个月,播出场次不超过10场,每场播出时间不超过90分钟。其中,决赛的最后一场可以采用现场直播方式,并至少延时1分钟播出,确保不出问题。分赛区活动不得在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播出。自2007年10月1日起,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所有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报道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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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频频,广电总局的“权力暗爽”
学者孙立平说:“当社会取缔了不完全真实舆论的时候,往往也就取缔了舆论本身。”同理,当官方取缔了不完全高雅电视娱乐节目的时候,往往也就取缔了娱乐本身。卡尔·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对追求乌托邦的激进主义者提出了警告,他认为,乌托邦往往是一种国家想象,这种国家想象在激进者手中变成一个终极标准,来衡量一切行为的善恶。在“只禁城”里享受权力暗爽的广电总局有关官员,患的就是这种激进的“乌托邦想象”。[全文]
给选秀节目套上六重“紧箍咒”,好
广电总局这次“重拳出击”,应该说早在人们的预料之中,也可以说是大势所趋、众望所归。众所周知,就在选秀节目越来越煽情的时候,中央电视台名主持们就曾联合声讨选秀节目,广电总局也及时喊出了“抵制低俗,弘扬主旋律”的口号,并陆续出台了相关纠偏措施。[全文]
选秀被请出黄金时段后,观众看什么
广电总局对选秀节目的限制,就像以往对于性暗示电视广告、国外动画节目的限制一样,也只是治标之策。对广电总局而言,封杀不是难事,对电视台而言,跟风也不是难事;但“选秀”遭驱逐之后,电视台说不定又会一窝蜂地跟风播出其他的“秀”。除了创作贫乏,制作过分市场化之外,广电系统在屡出封杀狠招的同时,是否也应给电视台指条路,否则观众今后在黄金时段看什么?[全文]
选秀禁令背后的“紧箍咒”哲学
大概不该怀疑广电总局原初的善意的,可这厢发型定下去了,口型统一了,煽情标准化了,评委导师化了,时长一样了,今后荧屏上一水严肃、高尚的选秀节目下来,综艺节目也许都只有走那春晚、综艺大观、艺苑风景线之类赔本赚吆喝的老路,于是年复一年,潘长江总是拿个子逗乐,赵本山老是拿农民兄弟幽默……[全文]
“娱乐至死”还是“娱乐死了”?
选秀没规矩将乱套,规则太细则没个性。在规矩与个性的选择,考验有关部门的管理智慧。但是,包办一切并不能包医百病,这恐怕是为管治者当切记的。在选秀一事上,千万别把娱乐给“管死”了。[全文]
抵制低俗在理,频发禁令有害
广电总局此次再发规范选秀节目的“禁令”,其思维与往日的禁令思维如出一辙,但这些具体而生硬的禁止、限制,除对低俗的选秀节目造成影响之外,同时也对类似节目的创新带来负面影响。一言以蔽之,抵制低俗虽然在理,但生硬的禁令却也有害。[全文]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