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波
黑砖窑事件已很有些时日了。山西临汾市纪委一名负责人表示,目前洪洞地方相关负责人压力很大,“这本来是洪洞警方在一个行动中查出来的案子,没想到媒体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报,搞得很被动,洪洞的县委书记、县长都不敢接电话了。”(6月21日
《东方早报》)
我先后在机关和媒体工作过,自以为还
能懂得这位官员的弦外之音。他的意思是,“本来是洪洞警方在一个行动中查出来的案子”,媒体要报道,也应该是一篇赞扬洪洞怎样关心农民工、警方如何果断迅速查处黑砖窑的新闻,用我们的术语,叫“正面报道”,可现在的局面是,洪洞好像成了一个漠视农民工权益甚至可能存在官窑勾结的地方,是典型的“负面报道”,两种角度的报道对洪洞、临汾乃至相关官员的影响,那差异可是相当的大。
媒体报道的角度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比如说吧,一个地方扶贫,你可以说多少多少人已经脱贫,以彰扬成绩,也可以把重点放在尚未脱贫人口的统计上,表示不容乐观;一个地方掀起扫黄打非风暴,既是显示净化文化市场决心的表现,换个角度,说当地黄赌毒泛滥似也未可厚非;出了特大事故,你可以把报道重点放在事故调查上,也可以把镜头聚焦在废寝忘食组织救援的领导上。这些都是今人的,古人的也有,当年曾国藩与太平军作战颇不顺利,幕僚拟奏折说“屡战屡败”,曾国藩改为“屡败屡战”,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同一个事件,不过报道的角度略有差异,而给人的观感竟如天差地别,其中奥妙,端的无穷。
无论给媒体赋予什么样的角色,它毕竟还是公器,在报道角度问题上,还是应该有一些基本的原则。在我看来,这个原则一言以蔽之,就是不论什么角度的报道,都要更大限度地接近事实真相,更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增进公众福祉,也就是要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以黑砖窑报道为例,现在这样一个角度,让积淀了许久的问题得以暴露,让受害人看到奴役者受到法律制裁的前景,让所有中国人知耻而后勇,这很好嘛。当然,现在这样一个角度,还惊动了中央,还可能有一批公权的拥有者将被钉在耻辱柱上,但这对洪洞对临汾乃至山西全省乃至我们这个国家,又有什么不好呢?一个国家大多数人都拍掌叫好的报道角度,却在某些人士那里受到了质疑,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报道失实,我们还希望其拿起法律武器,如果没有,只偏偏在报道的所谓角度问题上纠缠,我们就要大感困惑了:什么样的角度的报道才会让您满意?您究竟想维护谁的利益?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