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钉子户”用生命捍卫合法财产
3月21日,法院裁定“最牛钉子户”必须自行搬迁的最后期限的前一天,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出现在了那栋房
屋的楼顶。前散打冠军、房子户主杨武爬上孤岛般的自家二层楼房,先是舞动国旗,然后把一面写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在屋顶,向外界展示“保卫自己的财产”的决心。
据最新消息,昨晚12时,“最牛钉子户”坐落黑暗的工地中,户主杨武在“孤岛”中坚持,他的妻子吴苹在工地附近的小车里休息。截至发稿时,没有发生强行拆迁。工地外有近千人围观,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本地市民和特意赶来的网友。人行天桥上,几名男子喊道:“杨武雄起,你是我们的英雄”。……那栋已经被视为私人物权纪念碑的小楼依然屹立在工地大坑之中,等待着尚且未知的命运。[详细报道]
精彩评论选登
钉子户事件善始善终 各方诉求各得其所
这场舆论事件看起来有所冲突,但实际上只是各自伸张自己的诉求。一颗“钉子”引发的争论,实际上是一颗“钉子”刺激了表达欲,人们分别说出了自己的观点,舆论才呈现出复杂的全貌。交流比交锋更加重要,谅解比说服更有意义。一颗“钉子”引发的争执,演变为一颗“钉子”所要求的和解。因为舆论助力,杨武吴苹夫妇获得了相对更为对等的谈判权,让协商在众目睽睽之下成为可能。[全文]
公平正义恰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
此时此刻,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向“最牛钉子户”、向有关开发商、向重庆政府和司法方面以及连续报道此事件的媒体表达敬意,哪怕是最谨慎的敬意。打量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其实都是诚心要构建和谐社会的人,我们需要这个“钉子户”事件成为一个多赢的典例,而不是相反;否则必定会让今后类似的事情无所适从。[全文]
“钉子户事件”和解是多赢结局
在持续近一个月的对峙之后,被媒体称为“史上最牛钉子户”的重庆市杨家坪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对象杨氏夫妇,在当地法院的主持下与拆迁方最终达成协议。这一和解避免了最后可能发生的强制拆迁冲突甚至悲剧。这是当地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基于最大理性的结果,事件的最终和平解决,是一个多赢的结局。[全文]
“钉子户事件”和解掩盖制度缺陷
这种个案的结果“多赢”还掩盖着极为普遍的相对不公。如果开发商对“最牛钉子户”的补偿协议是公平的,那就意味着对该地段其他被拆迁户的补偿太少,甚至意味着全国各地的拆迁补偿普遍太少。正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野蛮拆迁、补偿不足和补偿款拖欠,导致了对“最牛钉子户”的广泛同情和支持。[全文]
劝“最牛钉子户”事件当事各方见好就收
一周之前,有个以泼辣闻名的网友对我说,她担心这个事演变成一场双输的悲剧,“当年旧景又重现”。我明白她以什么为参照系,在说什么。当时,我是比较乐观的,我相信重庆市政当局不会轻易动硬,开发商也不会轻易动蛮,既然他们已经“容忍”了两年多,何况今天成了中外关注的焦点。[全文]
江平:“钉子户事件”让全世界看了笑话
应该说,这个事件让全世界看了笑话。一种笑话是:这是政府逼老百姓非法搬迁,逼得人家只好这样了。另一种笑话是:你们政府是个软弱的政府,法院都决定要搬迁了,人家就是不搬,你们也毫无办法。这两种笑话对我们来说,都不是光彩的。[全文]
“钉子户事件”中的法律误解
无论政府是以行政合同手段还是申请法院以强制手段进行拆迁,为了防止一物二权产生纠纷,政府都应该在拆迁和补偿完毕后再出让土地使用权(这并不排除先跟开发商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果这样的话,开发商跟被拆迁人之间就不会有任何冲突,政府又何须在开发商和被拆迁人之间保持中立?[全文]
公共利益:法律说了算
不得不指出的是,公共利益是一个群体的个人利益的集合,而公权本身就是个人的私权根据一定的契约,授予社会管理者的,在私权不获确立,权利义务契约并不明晰的情况下,谈论公共利益,其实并无合法性依据。而在法制社会,这一契约体现为宪法和民法。[全文]
最牛钉子户揭开大片时代
我们是有力量的。我们的力量就在我们的心中,在于我们对于基本权利的信仰,对于社会正义的信仰。世界上再怎么强大的力量,都不可能在对宇宙秩序的战争中、在对人性的战争中得胜。只要我们足够执着,只要我们足够坚忍,一句话,只要人心不死,我们就能够最终给权力野马套上笼头,我们就能够固守我们的基本权利。[全文]
保护“钉子户”须打破物权法迷思
报刊和网络舆论总是指望物权法通过对“公共利益”的明确界定来限制征收、征用,其实关于征收、征用的法律性质上属于行政法而不是民法,而约束政府扩大解释“公共利益”损害私人权利的,应该是宪法。[全文]
“最牛钉子户”事件应尽快和解
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僵持双方都应当保持最大的克制,以最大的诚意和善意,回到协商、和解和依法办事的轨道上来。杨武、吴苹一家也应当认识到,在法治社会,采用过激行为维权并不是最好的维权方式,以肉身抵抗强制拆迁未必符合自己的最大利益。[全文]
钉子户“问题”是如何变成“难题”的
虽然说到目前为止,史上最牛的“钉子户”暂时还没有被强制拆迁,也许只能说他们的运气好,得到了网络和全国新闻媒体的关注,但孤零零的房子不会永远矗立在那里,不拆除也肯定不会是最终结局。但“史上最牛钉子户”由平常“问题”成为有关部门棘手的“难题”,恰恰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而并非如张农科所说,是浮躁的媒体“把小事炒成大事,把谎言炒成真理,把问题炒成难题”的。 [全文]
“最牛钉子户”这座丰碑会倒下吗
中国“史上最牛的钉子户”会倒下吗?在我的眼里它不再是一幢普通人的房屋,而是一座傲立在大地的丰碑。丰碑倒了,倒的却是法的尊严。而有记者说它“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但我认为它不是大海中的一叶孤舟,而是一座矗立在人们心中的丰碑,即使倒了也是。 [全文]
涉及民众权利,法院不应偷懒
谁来决定杨家走人是不是公共利益所系?本着法治的理想,人们期望法院来作出判断。但是,支持政府强制拆迁的法院,对于本案究竟涉及到什么样的公共利益,却没有进行论证。法官判决的力量不是来自国家的强制,而是来自理性的力量。法官要让自己的判决顺利执行,必须给出合乎法律规定同时也合乎天理人情的论证。这论证不仅为了说服当事人,也是为了向法律人共同体表明,自己尽到了法律人对正义的责任;更是为了向整个社会证明,法律对行政机关和普通公民是平等对待的。法官要让杨家人违背自己意愿执行房管局的行政裁决,就得公开地讲出点道理。但法院似乎省略了这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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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最牛钉子户”当作民权标本保存
笔者主张将这间已经成为“孤岛”的民房由政府出面收购,使之永久保存。一如重庆其他著名的自然、人文建筑,成为中国一个难得的可供人集体参观的“民权标本”。这样的标本,已经不同于任何体制下的王权和民权博弈的意义,而是反映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如何处理好公众利益和民众利益和谐共生的重大实践问题。[全文]
“钉子户”,挺住!
这对极具个性的夫妇,是在为他们自己争取权益,也是为中国所有的物权人争取权益,更是在为刚刚通过的《物权法》争取尊严;这桩小楼的结局,将被公众当作符号来体会,将被历史当作标本来解读。新闻是历史的初稿。即使史上最牛钉子户不能改写中国物权改革进程,也必将作为最具说服力的案例被写进历史:中国此时的物权状况,民众的维权意识,都在这个故事里。[全文]
“最牛拆迁房”能否成为中国的“磨坊”
今天,重庆那孤岛般耸立的“最牛拆迁房”,如果当地有意识地大胆予以保留,也像那磨坊一样成为尊重法律、维护权利的一座“里程碑”,而将原来的建设规划“改道”,那将是中国法治进步路上的一个奇迹,而绝非“耻辱”;设若请建筑设计大师巧妙地加以设计,让“孤岛小房”与商业大厦“并行不悖”,那还真能成为一道重庆的旅游风景线,无形价值巨大。[全文]
让“最牛钉子户”教育吴老先生
我祈求重庆市政府做“最牛市政府”,不要去动它了;我祈求房地产公司“做最牛地产公司”,干脆原样保留它,并赔偿天空与视野损失费!就让这一个视觉效果具有符号意义的房子留下来,以证《物权法》之重要,以促进和谐社会,以显示重庆人的胸怀,以增加这个房地产项目的卖点,以达到双赢乃至多赢!要知道在一个符号的时代,你毁掉这个符号会招致口诛笔伐的。何况,上面还有另一个符号,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