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会关注民生 人人共享和谐社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5人,候补中央委员15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吴邦国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着力加快改革开放,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新的成就,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取得新的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新的进展。[详细报道]
分析评论
[羊城晚报]和谐社会:从制度落地到制度扎根
伟大的制度需要伟大的落实。在制度“出台”、“落地”到“扎根”的“三部曲”中,一步更比一步难。我们应该改进“万事开头难”的传统观念,开头当然是难的,但最难的其实是“万事落实难”,仔细地推敲一下“万事开头难”,其实指的也是“万事开始落实之难”。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道难题,关键难在如何落到实处。
每一项杰出的制度,都须具有可操作性。报道说,和谐社会建设具体操作,还是从老百姓最关心的、最切身的事情做起;决策层曾把“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总结为民生“三难”,即“上学难、住房难、看病难”,解决这“三难”的突破口就在于决策层所总结的民生“三要素”———就业、分配、社会保障(见10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和谐社会制度化落地,沿着这三要素展开,确是一个好的制度落实切入口。[全文]
新京报:公平正义价值完善则社会和谐
正是因此共识,一系列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目标的措施陆续出台。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分配制度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首次修正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今年5月,中共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强调“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逐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9月,新《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我国农村的义务教育学杂费全部免除;卫生部等四部委联合部署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努力建设和改造中西部地区和东部贫困地区。
只有做到公平正义,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社会。作为管理者与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政府的重要职能就是维护公正。中央政府强调社会公正,并把它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预示着我国政府职能定位的进一步回归,值得期待。[全文]
新京报: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则社会和谐
的确,政府的公共政策、制度安排是否得当,会直接影响公共服务和公共治理的和谐;而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和谐与否,又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一定时期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
目前,在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上,还存在有待完善之处:公共服务供给中没有形成制度的分工和问责制,造成公共服务指标的“软化”;没有形成公共服务可持续的财政支持体制,财政功能性支出比例最大的,仍是经济建设性支出;城乡二元分割的公共服务制度安排,拉大了城乡差距;尚未形成公共服务的多元社会参与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机制。[全文]
人民网:和谐 最得民众心!
和谐最得民众心。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正因为一些地方缺乏民主、缺乏法制,官员霸道,司法存在着腐败,才造成了群众的不满和批评。现代社会,封建家长式的“一言堂”行不通,官僚主义的“我说了算”也不行。我们必须领会和遵守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必须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这一切,也绝不能仅靠官员的“道德良心”来实现,只能依托严密的法制去推动、去规范。民主,更注重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而不太看重道德说教;非民主,则与此相反。[全文]
新华网:实现和谐须正确处理和谐与斗争关系
然而,和谐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或是放弃斗争,和谐恰恰是需要通过斗争来获取的,和谐与斗争之间存在科学的辩证关系。对于各类腐败现象、腐败分子,需要铁腕除恶;对于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努力排除;对于社会不公,需要有效地解决;对于民主法治,需要努力推进,等等。所有这些不和谐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斗争来解决。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斗争,就没有和谐;而且随着和谐范围和层次的不断提升,斗争也会不断地终而复始。尽管如此,但斗争仍然仅仅是实现和谐的手段和过程,决不是目的。坊间老话说,“先苦后甜”,其义在于劝人先吃苦努力,然后才能获取甘甜。甘甜是目的,吃苦不是目的,吃苦是为了甘甜,而不是为了吃苦而吃苦。斗争与和谐,也是这个理,混淆不得。[全文]
潇湘晨报:以和谐公平铸执政公信
这首先体现于对当前各种社会问题的重视,以及对于社会公平的追求。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议题的确定,被舆论认为是近25年来,中共中央全会首次专门研究社会事务问题。近年来,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及攻坚阶段,一些社会事务问题也日益明确,涉及到医疗、教育、房产、就业等等领域,并因其与民生的重大关联而成为社会以及舆论的热点所在。因此毫无疑问,中共中央全会对于这些问题的正视,无疑正是对民生及舆论的一次呼应。显然,只有对于问题的正视与直面,才能使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社会公平与和谐才能成为可能。[全文]
新华网:正视构建“和谐”背后的科学决策
“和谐”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延伸。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科学,科学与发展的关系只能是主次关系,而不能各行其道,更不能主次颠倒。因为,没有科学的基本态度,就不会有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没有科学的正确思路,势必会造成发展上的混乱。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科学态度、科学理念、科学决策、科学规划、科学实施、科学管理、科学总结和科学引导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在这根“链条”上,又以科学决策为肯綮。[全文]
新华网:和谐社会不能搞一刀切式的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背后,暴露的是一些领导干部歪曲的执政理念。在他们的思想深处,“以人为本”就是“以官为本”,行政命令占据了执政施政的主体地位。“不论好不好,我说好就是好,不论行不行,我说行就是行。”成了一些领导干部的口头禅。
强制执行的背后,还暴露了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工作方法上的简单、粗暴。在遇到突发事件和复杂矛盾的时候,方法不多,不善于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和严密周到的调查研究,总喜欢凭喜好做事、凭感觉决断。于是,“一刀切”、“强制执行”成了某些领导干部惯用的工作方法。[全文]
红网:构建和谐社会是治国理念的升华
构建和谐社会,不但体现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全新的治国理念,而且将成为检验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人民过上了更加美好的生活。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遇到了许多新问题。譬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的加大,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生态环境破坏日益严重,如此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既立足于中国实际,也考虑了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说明了新的中央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全文]
新华网:“六中全会”成流行语折射民意走向
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于下大决心消除影响和谐的不和谐因素。这些因素包括贫富差距,资源紧张,环境破坏,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社保体系不健全等社会突出矛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表明了最高决策层对消除不和谐因素的高度重视。[全文]
南方日报:期待构建和谐社会的“广东经验”
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从来都不是天然统一的。当一个社会出现特殊利益集团,并依靠掠取不合理利益为生存之道的时候,当公众利益频繁受损,公众连最基本的知情权、参与权也被剥夺的时候,社会不同阶层之间就会出现阶层关系以及认知上的断裂。这种断裂的加深不仅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图景,亦会造成固有矛盾的不断激化,阻碍社会进步。就是说,特殊利益集团的存在,既损害了公众利益,也损害了执政党利益。[全文]
延伸阅读
茅于轼:解决分配不公,要有足够耐心
按照这样的看法,收入差距扩大是一个工业化的历史过程,想解决它,快是快不起来的。我估计如果农村人口收入增长的速度赶不上城市的话,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还会扩大,基尼系数还会上升。缓解的方案只能是加速实现工业化。当农业人口逐渐减少时,农民的收入就能逐渐增加,收入分配的差距就会慢慢减少。
在此过程中,特别要注意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让他们的劳动所得能够不被侵犯,并且有平等的机会就业或自谋职业。应该有政府的再分配政策,通过税收将高收入人群的收入转移一部分给低收入人群,以缓解分配差距过大造成的社会动荡。[全文]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