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胡美然 通讯员 喻冬福)增城居民张先生骑摩托车载着妻子经过别人的鱼塘,一条狗窜出来追咬他们,导致张先生跌入鱼塘摔伤了腿。张先生遂将鱼塘经营者阮、谢夫妇告上法
院并索赔20万元。增城法院一审判决阮、谢夫妇赔偿张先生医疗费约1.8万元。阮某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昨日下午,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增城法院一审查明,2008年2月20日,张先生骑摩托车载着妻子经过阮、谢夫妇的鱼塘,阮家的狗突然挣脱锁链追咬张氏夫妇,导致张先生摔倒,造成肘神经挫伤、粉碎性骨折等伤患。法院认为,阮、谢二人是狗主,对张先生的伤患负有责任;故判决阮、谢二人赔偿张先生医疗费用约18000元。阮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中院上诉。他们称,经过他们的调查,张先生从小就患有小儿麻痹症,并不是被狗咬伤,也不是摔伤。阮妻谢某看到狗追咬张氏夫妇时,已经唤回了狗,之后,张先生骑着摩托车又行驶了40多米才摔倒的。
张先生昨日当庭坚称,自己从来没患过小儿麻痹症。张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张先生虽然没有摩托车牌照,但是驾驶摩托车很多年了,凭他的技术,如果不是被狗追咬绝对不会摔倒,对方是在无理取闹。
阮某的代理律师立即驳斥张某的律师“简直是胡说八道”,并表示,是张先生骑摩托车穿过阮某鱼塘的简易棚才会被狗追咬的。无论如何,都是张先生的错,不应该由阮和谢来赔偿。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编辑: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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