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金报7月21日报道 浙江省政府日前审议通过《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省级储备粮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动用,并且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地方储备粮。 根据规定,未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地方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必须在有下列情形之一才可动用:全省或者部分地方粮食明显供不 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动用省级储备粮;省政府认为需要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其他情形。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 (编辑:CY)
根据规定,未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地方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必须在有下列情形之一才可动用:全省或者部分地方粮食明显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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