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认为,当务之急是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专业化,如何充分用好其他化解争议方式成为新课题
□本报记者 马汉青

去年,荔湾区花地街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工人们正在看劳动仲裁通知书 本报记者 郑迅 摄
今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开始实施,劳动仲裁从此一律免费,劳动者维权门槛下降,受到广泛欢迎。不仅对劳动者免费,对企业也是免费,基层仲裁部门案件激增,仲裁人员短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情形频频出现……在一系列新矛盾面前,有限的劳动仲裁机构人员、资源配备显得不堪重负。
连日来,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广州多个基层劳动仲裁机构,记录一些值得思考的案例。
案例1:怕吃亏,有理无理开高价
专家说案→随意开高价会激化矛盾
过去,劳动仲裁为防止随意“开高价”行为,设定仲裁费,申请人先根据标的预交一定的仲裁费,谁败诉仲裁费由谁承担。这样,申请人考虑到败诉要承担的风险,根据掌握的证据提出较为合理的仲裁金额。
劳动仲裁免费后,很多申请人担心要求的金额低了“会吃亏”,提出七八项乃至十多项要求。有些简单的案件,索赔金额甚至高达100多万元,实际却没有多少证据支持。
个案:
某奶品公司员工被解除合同后,向原单位索赔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社保、失业救济金等共计12万元。荔湾区劳动仲裁部门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用人单位认为,这名员工很多索赔没有道理,不同意调解。仲裁部门根据员工提供的证据,最终判用人单位补偿这名员工1万多元。
点评:
仲裁员认为,从申请12万元到最终只获赔1万元,差距巨大!显然员工索赔时,如果没有掌握相关证据,提出索赔金额应慎重。
广东省劳动学会副会长梁满光说,免费后劳动者申请仲裁,往往不管有没有证据都会提出较高的金额,这一方面说明,很多劳动者知道自己的权益受侵害,但又搞不清受到什么样的侵害,因而“能多提要求就多些”;另一方面,也确有部分觉得反正不用钱,有怕吃亏、“不提白不提”的心态。但实际上,随意开高价,会激化双方的矛盾,使一些本来可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复杂化,也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难度,未必有助快速维权。同时,目前劳动仲裁规定了部分小额案件可“一裁终局”,随意开高价,也享受不到这种快捷维权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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