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灾款”为职工买名牌运动鞋事件追踪
中国工商银行发表声明称,购鞋款不是救灾捐款
本报综合消息 昨天,各级纪委、审计、工行及银监会组成的多个工作组进驻绵阳,调查工行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灾款”
为职工买名牌运动鞋事件(本报昨日曾作报道)。四川省银监局要求工行四川分行立即查办,严肃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目前,涪城支行的行长已被暂停职务。
昨日,中国工商银行在其网站上挂出一份“工商银行绵阳分行关于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灾费用购买运动鞋有关情况的说明”。就绵阳分行对此事的具体调查情况作出说明。
说明称,地震发生后,工商银行总行在全行年度财务费用计划中,通过系统内调剂,增拨给了四川分行一定的抗震救灾财务经费,用于“维护灾区员工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全资产和维持营业网点基本运作”,涪城支行此次购买运动鞋的钱即出自这部分费用,不是救灾捐款。
5月25日,因青川6.4级余震波及,有员工在避险过程中扭伤了脚踝,26日,绵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又紧急发布了唐家山堰塞湖溃坝应急预案。本着安全第一、力避伤亡的原则,按照疏散应急预案要求,涪城支行作出决定,要求员工在抗震救灾期间必须穿运动鞋。为此,涪城支行于28日在绵阳兴力达百货商店购买到了56双运动鞋,金额28520元。涪城支行将该笔款项列入了上级行拨付该行用于抗震救灾期间使用的费用中。但在购货售发票中的商品名称处填写的是雨衣、雨靴和雨伞,这是违反财经规定的行为,工行将对此违规行为的责任人作出处理。
审计部门指出该问题后,工行立即对涪城支行进行了检查,认为涪城支行为员工组织购买的运动鞋每双约500元,价格偏高,过于浪费,不符合上级行有关要求,更不应该采用错误的方式填写虚假名称发票。目前已责成其纠正,由员工个人出购鞋款,上级行收回28520元财务费用,严肃批评教育了相关人员。
(编辑: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