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已出院的患者可以补办报销手续
本报讯 记者温龚锋、通讯员钟道晶报道:记者昨天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凡本年度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确诊为手足口病EV71感染的患者,其住院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报销。该政策即日起实施,此前
符合政策规定的患者,可补办报销手续。截至12日,东莞市手足口病累计发病数为1452例,死亡1例。在新闻发布会上,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亚林对该政策作了详细解释。
哪些人可以享受该政策待遇?张亚林解释说,报销的前提是已经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并确诊为EV71感染。如只是普通手足口病的,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行报销:参加农民医疗保险的患者,按约50%的比例报销;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患者,按约70%的比例报销。由于有东莞市户籍才可参保。因此,新莞人及其子女目前还无法享受该政策。据介绍,在外地接受治疗的患者,可以把治疗的费用单拿到社保局补报。在该政策实施前已出院的确诊患者,也可以到社保局补办报销手续。
(编辑:R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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