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第九次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
本报讯 记者许琛、通讯员穗民宣报道: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市政府决定,今年5月至7月继续对城乡低保、五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和福利机构政府供养人员发放每人每月25元临时性物价补贴。据悉,这是广州市自去年5月份以来连续第9次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
性物价补贴。
近一段时间以来,广州市主要副食品价格一直高位运行,给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为了妥善安排好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建立了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监测物价波动情况,采取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和加大慈善超市实物救助力度的办法,缓解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
这次,市委、市政府继续对城乡现有13.8万低保、五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政府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5元临时性物价补贴。目前,市财政已拨出专项资金261.234万元支持从化、增城两市及市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区的临时性物价补贴款由各区财政解决。目前,各项发放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据统计,从2007年5月到2008年5月,广州市前后9次对城镇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共计4200多万元。
黄埔边缘群体可获救助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黄埔区临近低保线的“边缘群体”将获得政府补助。
据了解,低保“边缘群体”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收入线430元以上、500元以下,及有特殊困难的家庭(指因患重大疾病,个人自负医疗费有困难且影响基本生活的居民)。
据悉,“边缘群体”家庭的重大疾病可获得低保、低收入家庭重大疾病救助标准70%的救助。即“边缘群体”凭医疗收费单据据实报销,最高限额2.1万元/人/年。在日常补助方面,“边缘群体”家庭可每人每月获得10斤米、1斤食用油救助。对于“边缘群体”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政府按照低保、低收入家庭子女助学标准的70%给予救助。(江彬 郑伟德)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