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钟欣)台当局涉外部门“金援弊案”持续升温,国民党中常委洪玉钦近日在国民党中常会中提案弹劾陈水扁,国民党主席吴伯雄裁示送政策会与智库研究。
另外,台北市“议员”李庆元认为,陈水扁也涉弊案,呼吁“立法院”应于陈水扁卸任后予以弹劾,让陈水扁无法享有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的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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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台“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立法院”对于正、副领导人的弹劾案,须经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提议,以书面详列弹劾事由,交由“程序委员会”编列议程提报“院会”,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时得由“立法院”邀请被弹劾人列席说明,审查后提出“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如经全体“立委”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即作成决议,声请“司法院”大法官审理,经“宪法”法庭判决成立时,被弹劾人应即解职。
(编辑: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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