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宠物“后事”处理遭遇“空白”
近年来,兰州市各种宠物大量增加,粗略估计达到四五万只,大量宠物进入普通家庭,市场上出现了许多宠物医院、宠物食品等,但宠物“后事”处理却仍然是个空白。
记者从兰州市殡仪馆了解到,火化动物尸体在他们那里目前还没有先例,
即便有市民要求对宠物尸体进行火化,现有条件下也根本无法满足这种需求。
据了解,我国于1998年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虽规定“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不得随意处置”,但没有具体法规指定负责部门。
兰州市出台的《兰州市家养犬管理规定》对于动物尸体处理也没有明确规定。同样,《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虽然涉及了关于城区宠物饲养的问题,但对其死后尸体的处理也没有具体约束。
有关人士认为,由于无害化处理设施尚不完善,并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所以,动物尸体的火化问题,在兰州目前还是个盲点。
专家:尽快为宠物“后事”立法规
“随意丢弃宠物尸体,尸体上携带的一些病原体随时都有可能对水质、空气、土壤等带来污染,并随时都可能给人带来危险。”兰州市城关区雁滩一家宠物医院的刘医生认为,处理动物尸体最好的办法是火化,这样可以避免病菌污染。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一些宠物主人建议,能否给宠物设立一个火化场所和殡葬场所,甚至可以考虑设立动物公墓,或设立宠物火化机构。
事实上,国外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韩国《废弃物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动物医院的动物尸体为“感染性废物”,由专门机构焚烧处理;而一般家庭中饲养的宠物死后,尸体为生活废物,必须放于垃圾袋中与生活废物分离处理,由垃圾填埋场埋葬或焚烧;如果饲养者愿意,也可在公共墓地的指定场所埋葬或在火葬场火葬。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有关专家认为,宠物尸体的无公害化处理是必然走向,但这需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并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处理宠物尸体的重要性,尽快制定政策法规,规范宠物尸体处理行业的发展。
记者 周文馨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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