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出六条新政鼓励企业做强做大
本报讯 记者许悦、通讯员胡燕妮、实习生林笑苗报道:昨天,广东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的6条新政,鼓励279万户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允许升级后的企业继续保留原字号名称和行业特点。
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
据介绍,此次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势必催生更多合格的市场主体。如新政第六条“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规定,允许升级后的企业继续保留原字号名称和行业特点,允许原已取得的前置审批许可文件延续使用,简化程序等。省工商局局长卢炳辉表示:“目前广东共有个体工商户279万户,居全国首位,这项措施对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有重大作用。”
新政第五条“放宽企业申请冠省名的条件”,同样是为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凡实缴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再区分企业性质、经营项目和是否新设,都可以申请冠省名。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收资本300万元以上的农、林、牧、渔类企业及经济鉴证类企业、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或者持有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等,均可以申请冠省名。
新政便民改进服务方式
新政另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如新政第二条“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规定,批准省工商局将自己登记管辖的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下放给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调整后,广东省将全面实施属地登记管理,方便企业,提高效率。新政第三条“开展不冠行政区划内资企业名称的受理试点”规定,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授予广东省工商局行使不冠行政区划内资企业名称受理权。从6月1日起,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不必再到北京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核准,可直接向省工商局申请,由省工商局受理后通过网络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审核。
粤港澳共享食品安全信息
据透露,为营造放心消费的氛围,广东工商部门与香港、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将共同签署《粤港澳消委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建立三地消费者投诉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异地消费投诉受理和处理、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共享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源等方面的合作。不久的将来,三地的消费者再也不用遭遇异地消费受损却投诉无门的尴尬了。
粤港澳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定期向港澳通报广东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对港澳交换和发布的食品警示信息,组织开展全省流通领域食品检查工作。
(编辑:Rob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