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肖执缨 实习生 植嘉宁 易东莹 李雯婕
近一个月里,“艳照门”中“最出风头”的除了当事明星外,就属肆意恶搞的众多网民了。他们将十八般武艺全派上了用场,有照片有视频,有诗词有谜语,有广告有对联,有剧本有解说……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显示出空前的“才华横溢”。但是,当“恶搞”
达到了空前恶俗的境地,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陶东风的评论堪称振聋发聩:我们的文化病了。
作品:“很黄很暴力”
网民们的恶搞内容和形式林林总总,但“主攻方向”是陈冠希、钟欣桐以及谢霆锋、张柏芝两口子。网民眼中的“淫魔”陈冠希,理所当然地成为被恶搞的“第一男主角”,网友不但给他取了多个让人浮想联翩、带有侮辱性的“艺名”,还为他“创作”出了许多“很黄很暴力”的作品。如让神情憔悴的陈冠希脑袋上凭空多出了一块阿拉伯白头巾,摇身一变成了被通缉的恐怖分子拉登,讽刺其有如恐怖分子般要在娱乐圈“挑起一场‘性战’”。而一直走清纯玉女路线的阿娇,在发表了“很傻很天真”的宣言后,被愤怒的网民指责为“假清纯真放荡”,这种“虚伪”无疑给网友增添了许多“创作”的空间,如改自《木兰辞》的《钟木兰》、阿娇版《祥林嫂》台词等,不仅低俗,已几近下流。当然,恶搞的人也没有放过张柏芝,“殃及池鱼”的做法使得其丈夫谢霆锋及幼小的儿子也未能幸免。
心态:表达和发泄不满
在此之前,内地最著名的恶搞作品是挖苦陈凯歌电影《无极》的视频作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但像在“艳照门”事件中出现的“恶搞”数量之大、形式之多样、传播之广泛,却是前所未有。对此,有人认为其初衷可以理解,因为大多数网民只是出于“好玩和发泄”的目的,无伤大雅。乐评人江小鱼说:“网民在传统媒体上很难找到通畅的渠道表达自己的看法,所以才利用网络渠道来传播自己的‘平民智慧’。进行恶搞,就是好玩。”新闻传播学学者应天常认为,网友恶搞的初衷主要是发
泄对明星的不满:“大众本来太相信明星经纪公司对他们的包装,结果发现事实与他们想象的不符。”对于网民的心态,学者李银河则认为有更深层次的因素———“追寻偶像的阴面品格……网民有发掘某人真实品格的快感……”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这是很多针对“艳照门”的恶搞作品表现出来的阴暗面。如果说一开始是表达和发泄不满,那么随着事件的发展,这种阴暗面迅速扩大,欲罢不能……
底线:不犯法不殃及无辜
在恶搞“艳照门”事件的作品中,包裹着“才思敏捷”外衣的“低级趣味”之作占了多数,有些甚至达到下流恶俗的地步。有这样一张恶搞照片被广为传播:抱着孙子Lucas的谢贤被PS成陈冠希,张柏芝亲热地将手搭在其肩上,另一边的谢霆锋戴着的牛仔帽被涂成“绿色”……类似这种殃及到无辜的谢霆锋及其儿子的恶搞作品,江小鱼坚决持批评态度:“恶搞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伤害无辜的人和未成年人。”导演兼音乐人山奇认为,其根源在于“网民心理有问题”:“一些恶搞涉及无辜者,还带有恶意,我觉得这种恶俗手段让人很愤怒,是一种极不尊重他人的行为。”乐评人金兆钧则表示:“人人都有隐私权,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像谢霆锋,虽然说他是个明星,但他也有隐私权啊,恶搞对他的道德、形象会有损害。社会还是要多些创造、多些尊重,这种无聊的恶搞越少越好。”影评人杨劲松也表示,恶搞的底线是“不能触犯法律”。
应天常认为,网友的恶搞如果是个人行为,朋友之间互相看一下无可非议,但如果把恶搞的作品放到网上形成大众传播,就会影响整个社会的文化生态,不但对受害者“雪上加霜”,还使很多文化判断力薄弱的人产生错误的观念。因此,应天常认为,恶搞是要承担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像新加坡,他们的文化管制比我们厉害多了,这种严格管制才能保障我们健康的文化生态。”
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陶东风同样认为:“就此而言,说我们的文化‘病了’大约并不为过。我们要问的是:我们的文化为什么会极大地培育和光大这种阴暗心理并使之在公共领域大出风头?”
(编辑: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