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图:市民若再上或下载艺人不雅照片,可能会面临被索偿。(资料图片)
港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张达明表示,牵涉艺人不雅照片事件的艺人陈冠希,日前发声明指自己拥有不雅照的版权后,公众处理有关
相片,包括传阅、上载或下载时,有可能因触犯版权条例而被民事索偿,他指由于版权条例针对的范围比淫审条例宽阔,对遏止流传应较为有效。
张达明补充,由于相片在网上已流传一段时间,陈冠希现时才宣称拥有相片版权,已失了时机,因有不少相片已在外国留传,或被存于外国的伺服器,难以以香港的法律追究。
来源:on.cc
(编辑:Win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