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声音
关注民生, 也有不足处
《物权法》的不足有:物权法调整对象的模糊;14条直接来源于宪法;市场经济没有完全进入农村,对农民保护力度不够;为求多数,过度回避争议的问题。———网友zk
《劳动合同法》也存在一些
不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因素:劳动合同的主体没有明确;劳动争议的维权时间成本漫长。———网友“东方博客”
后市分析
误读有风险用工需谨慎
辞旧迎新时,照旧例,要有个祈福与展望。
这一年,我们最看好的,是与亿万劳动者切身相关的《劳动合同法》。新法实施后,预计七类劳动争议案将成新热点:部分劳动密集型和低附加值企业将被淘汰,建筑企业层层转包模式将得到遏制,制定和推广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新型劳动争议案件预计会增长。提醒各位,要瞅准热点,有资者择机入市,劳动者要选绩优企业、有前景的行业,一旦踏空,后悔莫及。
我们预测,《劳》法的实施,也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用人单位不及时调整管理模式可能付出高昂代价;片面夸大宣传导致用人单位恐慌,直接影响劳动者利益;劳动者错误理解法律导致不正当维权。因此,误读有风险,用工需谨慎。
龙头个股
吴苹:史上最牛“钉子户”
今年3月初,一张流传网上的图片,拉开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面纱: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
这是重庆女子吴苹的家,九龙坡区鹤兴路17号,一座杨家爷爷祖传下来的老房子。1993年,木质结构的老房年久失修,吴苹获准在原址重建起这栋小楼。然而,房子还未干透,鹤兴路就张贴出拆迁公告。到2006年9月,周围280多家住户经谈判全部迁走,整个鹤兴路上只剩下吴苹一家。这里的房价,也由每平米三四万涨到了十万。
吴苹与开发商的对阵,惊动了政府和法院,也引来了大群的传媒,强拆的风声也越来越紧。吴苹开始一身标志性的装束———盘发、红棉袄,每天出现在工地上的老屋旁,应答访问,陪伴夫婿。她凭着法律与个人精明,为自己的私有财产振臂鼓呼:我不是刁民,我是公民!她孤身立于废墟之上的形象,在这一年深入人心,也成为百姓心目中《物权法》维权第一人。
4月2日,双方达成协议,“孤岛”被拆除,吴苹获得安置房及90万元补偿,“最牛钉子户”事件皆大欢喜收场。

上图:吴苹家的房子犹如大海中的孤舟 本报记者 侯恕望 摄

上图:“钉子户”吴苹成了名人 侯恕望 摄
华为:“辞职门”惊动全国
今年9月,华为公司突然抛出一纸“鼓励书”:工作满8年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有趣的是,在华为,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员工有7000多人,连总裁任正非、副总裁孙亚芳也在“先辞职再竞岗”之列。
据说,辞职后,跟随本人多年、某种程度上体现等级的工号将重新“洗牌”,不再体现员工工作年限长短。
一个细节暴露了“辞职门”玄机———所有“先辞职再竞岗”须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完成。于是,“辞职门”被外界解读为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因为该法规定,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给企业辞退员工设置了门槛。
“辞职门”经媒体热炒后,引起全国关注。11月5日,华为声明,此举并非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到11月底,华为员工再次聘任的事件结束,“辞职门”事件消于无形。
曾参与劳动法制定的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董保华评价,华为事件是第一个《劳动合同法》造成的“双输”案例。
板块联动
广州“最牛钉子户”被强拆
荔湾区龙津东路与康王路交界处,一栋2层旧楼,矗立在闹市和高墙间。这是广州“最牛钉子户”潘伟业的家。2003年潘家所在地块被政府收回,他不愿搬迁,被一纸诉状告上法院。潘某先后两次被法院要求搬迁,最后未能如期执行。僵持三年后,今年6月16日,潘家老屋被强制拆除。
沃尔玛中国突击裁员
10月22日,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向中国深圳、上海等四个分部下达裁撤令,分批裁掉约100人。
剑南春500“农民工”被辞
11月9日,剑南春集团开始大规模裁员,近500名“农民工”被解聘,多数超过10年厂龄。
(编辑:日京)